02.28 岑巩县检察院“三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和上级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岑巩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三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工作。

一是指派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积极引导律师通过12309检察网、微信和电话等方式查询案件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事项,专人负责处理律师预约材料的审核及反馈工作。

二是严格对来访律师的登记和审查工作。严格对接收的材料进行消毒,严格要求来访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接受体温监测,做好对来访律师的身份及行动轨迹的审查。

三是及时对律师的辩护预约、阅卷申请等事项进行办理,通过12309检察网答复申请、刻录电子卷宗光盘或者检察专递等方式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实现。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岑巩县检察院通过12309检察网和电话预约接待律师4次,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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