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你同意取消物業由社區管理嗎?為什麼?

喇嘛355


物業自治最好的了,由業主委員會自主決定聘請或組建團隊。但是,需要解決幾個問題:

1、利益關,社區、房管、部分有私心的業主。

2、歷史關,新舊物業交接,資料、隱蔽工程、與開發商對接(目前物業和開發的關係大家心知肚明)。

3、規劃關,後續怎麼做?公區經營收入(如廣告、公共車位)分配,物業管理成本和監督,選聘新物業的辦法等。

怎麼辦?

1、利益關,理性、懂法、公平、專業的業主委員會成員,強硬的業主大會,是保證維護業主利益成功的關鍵。

2、歷史關,選聘新物業要在入住3-5年啟動,太早過多參與開發區利益分配,太晚了讓前期物業形成了惰性。

3、規劃關,無論自治還是選聘,都要以市場價格選用專業人員,但要物盡其用不能太臃腫才能降低成本。比如財務、收費、客服能兼則兼優先選用合格的業主,維修、電工等需要專業人員,綠化工可以多小區共用。

注意事項:法律和硬氣兼備,團結與分工同等,當然如果前期物業費用合理盡職盡責,在選聘時又能給出合理價格的應儘量優先聘用!


工程管理專家


說說我住的小區,有時候我晚上吃飯回來,十點左右。小區。值班室的窗戶。半截已經用紙殼盒子擋上了。還有一次,一個。男孩子跑到我們樓頂上要跳樓。當時我們很奇怪,是怎麼進來的,物業說是一個快遞。就這樣的物業要他有何用?


更年期綜合證


物業,是指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物業可大可小,一個單元住宅可以是物業,一座大廈也可以作為一項物業,同一建築物還可按權屬的不同分割為若干物業。物業含有多種業態,如:辦公樓宇、商業大廈、住宅小區、別墅、工業園區、酒店、廠房倉庫等多種物業形式。

城市社區居委會和農村村民委會一樣,是民間自治組織,其工作原理是在地方政府的指導下,為促進社區的發展和繁榮,滿足社區居民物質和文化活動等特定需要而進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或行政管理活動。

根據國務院頒佈最新《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管理不歸社區居民委員會。

雖然,物業服務企業受政府行政部門監管,但物業本身不屬於行政管理範圍。

物業所有權人是有權利選擇服務自己的企業,物業服務交由社區管理相當於變相歸屬為行政範圍,這樣會削弱被服務對象選擇權,同時也限制了企業間競爭力,既不利於企業進步和發展,更不利於物業本身合法權益的獲得。


子曰遊心


我支持取消物業公司,由社區主導業主委員會共同管理。物業公司是個泊來品,是公司它就要盈利,這還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物業公司也不是我請來的,它到底是怎麼來的?物業公司是管理和服務的職能,但是隻見管理少見服務,我是業主我還得出錢請人來管我呀受氣呀?我國的管理制度就比資本主義優越,我們要對自己的制度有信心,有底氣。


用戶7009800173540


物業本來就是一個怪物,從沒聽說過物業比業主還強勢的國家,物業本來是為業主服務的,結果他們變成是來管理業主的,比如不讓業主的車進來,不讓業主隨意岀入,業主親人過來也不能開車進門,都不知道誰是主人了,還有停車位都是業主的錢買下來的,結果他們可以賣車位,還有天理嗎?


劉衍慶


我雙手歡迎取消物業由社區管理,物業公司,他是要以盈利模式經營的,他的利,從哪裡來,從每位業主身上來,社區管理就不一樣了,我們可以社區裡的退休人員,也可以聘請一些有管理經驗的人員來管理,賬目可以公開,大家本來就應該明白消費,都是本小區裡的人員,它們管理起來,也會更加細心的。


寂寞沙洲嶺2


同意,現在的物業都是強買強賣的傢伙,根本不把老百姓後民生放到第一位,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應接管!


寵辱不驚0


有兩個原因:

一是物業公司以營利為目的,實行利益最大化(物業公司老闆都肥的流油),而給公司保安的工資太低,從而使一些保安人員服務質量低下。

二是物業公司招聘的保安人員大部分都是社會上的閒雜人員,沒有經過專業培訓,在業主面前自覺高高在上,一旦與業主發生矛盾,沒說幾句就動手。


譚銀廠


肯定不同意。

物業公司是由前期開發商或者是業主大會選聘的企業服務於小區。

是通過物業服務合同服務於小區。

是一個全體業主購買服務的行為。

社區是政府單位的做最末端的組織。

很多市政府是不能大包大攬的。


邊遠業委會專家


那為什麼還要物業呢,有他的存在就有他的價值,你可以回看那些老小區,沒有物業,最後比有物業的好嗎

就我住的小區為例:恆基地產,屬於自有物業:恆基物業,物業費2.6元/平方,管理各方面我覺得還是很好,過年過節還有米和油,我覺得一個小區要真是沒有物業公司肯定是不行,可以取消一些不正規的物業公司,就比如這次疫情,如果沒有物業,誰來組織管理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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