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突发!
厦门日报刚刚发文,
厦门出台抢人才政策!
本科及以上or中级职称
在厦无住房并且在厦稳定就业1年以上,
凭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就可在岛外购买一套商品房
此外对于大家关注的限售是否继续执行的问题
官方明确回复,两年限售继续执行!
符合条件的人才如在厦无住房并且在厦稳定就业1年以上,凭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范围内购买1套自住商品住房。同时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对于本次人才新政,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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