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典型案例】連雲港灌南冒充教師詐騙案

張某某夥同另一犯罪嫌疑人通過對qq群“班級群”“年級”等關鍵詞搜索潛入灌南、張家港等地家長群,通過修改備註名和頭像,當“假班主任”發佈虛假信息誘騙家長交費。在灌南縣某小學學生家長群和張家港市某幼兒園學生家長群,共騙取14名家長6090元。根據嫌疑人交代,還涉嫌在江蘇常州、山東東營、福建漳州等地使用同樣手段進行詐騙9520元。目前,灌南縣檢察院已批准逮捕。


2020年2月8日,公安機關將張某某等2人詐騙一案,移送灌南縣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檢察機關在審查逮捕過程中發現,本案審查批捕時正值新冠疫情防疫期間,學生教育“停課不停學”,多數教育通過網絡進行,班級群成為學生教育中溝通聯絡的重要橋樑,本案中,兩個嫌疑人的行為將會嚴重影響網絡教育安全。檢察機關審查認為,張某某二人行為構成詐騙罪,已經達到立案追訴標準,在當前疫情防控期間,該行為具有特殊社會危害性,應予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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