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大家对于古代的“草市”有多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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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史料查阅显示, 草市最早应该是出现在南北朝时期, 在那个时候就有了初步的发展。

草市是原始市集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小分支, 主要是指相对于城市中的集市而言的农村集市。作为新兴的商品交易场所, 草市最早是由普通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市场, 最初的时候这种市场都比较简陋, 位置一般都位于城外, 在河渡的边缘或者交通要道的路口。

到了北宋时期,草市就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 称谓的名目也极多, 如店有庄店、草店、野店、道店等;虚有草虚、村虚等;市有河市、村市、庙市、岳市、亥市、蚕市等。草市逐渐发展成为宋代商品市场经济中最有活力的散地市场。

在熙宁九年毕仲衍在《中书备对》中有关于草市坊场数量的调查数字, 从资料中我们知道, 当时粗略统计的各处的草市坊场一共有27000多处。

这些草市有力地推动了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草市从出现到逐渐发展壮大起来, 对我国古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历史研究课


古代草市的始与末,草市知多少!

随着中国古代经济的不断发展,草市也不可以避免地出现在人们面前。由于古代城乡关系有所松动,乡村已非单纯农民聚居地,因此草市也开始出现于城乡相互作用下的乡村市镇化中,充当着无可替代的角色。

关于草市形成的时间,至少有一定证据表明,在东晋时期草市便已经出现。

如《太平寰宇记》卷90《升州上元县》载,古建康县,晋咸和中“有七部....南尉在草市北”

东晋时建康城外就有草市,但草市大都位于水陆交通要道或津渡及驿站所在地。

关于“草市”命名的产生,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早期交易市场用草盖成,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草市”早期系买卖草料市集,大多数是适应农民以及其他小生产者之间产品交换的需要而自然形成的。

经过长期发展,到唐代,其数量已相当可观,这是一种新的商品交换场所,它与县以上所设文的官市相对立,或在交通要道,或在河渡之所等,由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市场,起初这种市场都比较简陋。尽管草市已经取得一定发展,但唐代时的诸多草市其实并不合法。

唐景龙元年的敕令规定,"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唐会要》卷86

除州县官市之外的交易场所,在唐朝都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说,那时的草市不是法定的正式之市。

随着是违背社会的发展,限制草市这一行为是并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也因此人们就不可能去遵守它,官府也在事实上也根本无法长期执行禁令。唐代后期,随着唐朝封建统治的进一步崩溃,草市也在违法中开始不断扩展起来。

杜牧的《上李太尉论江贼书中载:“凡江淮草市,尽近水际,富室大户,多居其间。自十五年来,江南江北,凡名草市,劫杀皆遍,只有三年再劫者,无有五年获安者。"(注: 《全唐文》卷751)

由于草市并不完善,也缺乏必要的防御手段,所以也成为了“江贼”们打劫的对象。尽管如此,草市在经受住了封建官府的高压政策以及“盗贼”之类那血与火的考验下,依旧生存下来,并不断彰显其强大的生命力。唐代的中后期,草市已经获得了一定的发展, 但受当时条件的限制,其规模还是有限。

经历五代十国的战乱割据,北宋王朝最终建立并统一全国。随着社会环境相对安定下来,草市也进一步取得发展。

宋朝重商,宋太祖赵匡胤实行一些开明的政策,在法律上承认了草市的合法存在。

宋开宝三年(970年)"令扑买坊务者收抵当”。后人解释说:“扑买之名始见于此。所谓扑买者,通计坊务该得税钱总数,俾商先出钱与官买之,然后听其自行取税以为偿也。"(注:丘浚:《大学衍义补》卷32,《鬻算之失》 )

由此可知,此时草市的合法地位是用纳税作代价换得的,但也最终成为一种合法的交易场所。随着草市取得合法地位以后,各种名目的草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并开始成为最有活力的商品集散地。当时北方及江淮地区的此类市场仍称作草市,岭南等地称作虚市,也有称作"坊场”的,但总体来说,性质都是一样的。北宋时期,究竟有多少草市坊场,无法确知。

参考熙毕仲衍在《中书备对》中记载:京东东路坊场1211处,荆湖南路坊场河渡330处,江南东路坊场河渡641处,江南西路坊场河渡380处,两浙路坊场河渡1238处,福建路酒坊3处,广南东路河渡3处,广南西路坊场河渡285处,夔州路坊场河渡64处,利州路坊场357处梓州路坊场534处,成都府路河渡坊场1653处。

以上各处合起来已达两万多处,但仍然并还不能说就是一个完整的全国数字,因为其中有不少疑点,如福建路只记三处酒坊,广南东路比西路经济发达,西路285处,而东路只有三处河渡等等。不管怎么说,这些数据都表明,北宋年间,如同坊场之类的草市已是星罗棋布,遍布全国,形成了一个非常广泛的商品交换的初级市场。

北宋靖康之变后, 草市从北宋到南宋期间,虽然中间虽经过宋金战争的一度破坏,但在局势稳定后,依靠其强大生命力,其发展势头有增无减。如在北宋熙宁十年时,某县以下税收单位共14个,至南宋开禧元年共有乡村墟市八十三场。至于南方经济发达的地区,更是出现大量交易草市。

宋理宗时,刘宰曾云:“今夫十家之聚,必有米盐之市。"——《漫塘文集》卷23

总而言之,草市在南宋时期开始更加普遍,规模也有所扩大,已完全摆脱了草市初期的局面,甚至许多地方的草市可直接称之为"市”。

綜上所述,大体了解中国古代“夜市”和“草市”的简要发展,““草市”并非是宋代才开始出现。但随着宋代城市的发展,草市空间上和时间上都有很大的突破,获得很大的发展,并通过纳税成为合法性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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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市”是六朝时代,在离城镇稍远,交通便利的一些地点自然形成的民间集市。

唐代草市逐渐演进为相对集中的地方商业中心

宋代草市已经具有比较完备的饮食和服务设施

是先有夜市 后有草市的

盛唐的时候夜市 北宋的时候是草市

这是因为夜市是时间上的白天的市的延续

容易发生 因为都是在城市里面 只是把时间延续到晚上而已

这是因为唐朝的人口集中 城市经济发达

而草市 却是城市内的市发展到乡村的结果

他是跨地域的 需要农村经济的发展

所有形成时间稍晚点

这和宋朝的经济发展是有关联的

在州县城以外的水陆交通要道,或关津驿站所在之地形成的集市,称草市。交易的商品主要是水产品、盐、酒以及日用百货等生活必需品。草市东晋已有,唐朝中期以后,农村商业发展,草市更盛。到唐末五代,战乱频繁,江淮富户和城市居民,到草市建草屋居住避难的不少,使有些草市更渐繁盛,有的竟发展成为新兴城镇。

宋代由于商业发展已经突破了市坊界限,草市也随之有了很大发展。至宋代,草市已经具有比较完备的饮食服务设施,如陆游在其诗中就曾经写道:“今朝半醉归草市,指点青帘上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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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草市原來是鄉村定期集市,經過長時期的發展,到宋代,其中一部分發展成為居民點,個別的上升為縣、鎮:而緊臨州縣城郭的草市,則發展成為新的商業市區。這類市區,居民稠密,商鋪店肆林立,交易繁盛,與城郭以內的原有市區,並無區別。有的地方,甚至遠遠超過了城郭內的舊市區。如南宋年間鄂州的南草市,「沿江數萬家,廛閈甚盛,列肆如櫛」,「雖錢塘、建康不能過」,「蓋川廣荊襄准浙貿遷之會,貨物之至者無不售」。這類草市已經突破了原來鄉村集市的涵義,成為州縣城市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於這類草市,宋政府並不把它作為鄉村的一部分,而是作為城市的一部分加以管理。宋神宗熙寧年間,全國各地乡村都编排保甲,按时教阅,而对“诸城外草市及镇市”虽也编排保甲,但不把它们“附入乡村都保”,亦不按时教阅,而是与城市坊郭户一样,受厢的管辖,而在没有厢制的州县,则直接受县的管辖,同乡村完全脱节。城郭草市的发展表明,宋代城市的商业贸易,不但打破了唐代坊市制度的限制,而且也打破了城郭的限制,进步发展到城郭以外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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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草市,指中国宋朝开始在各城市城墙范围之外发展起来的商业区,大都位于水路交通要道或津渡及驿站所在地。因为市场房舍用草盖成或初系是买卖草料的市集,所以命名草市。

草市的前身是唐朝坊市制度下乡村的定期集市。到宋朝,部分集市逐渐发展成为居民点,甚至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与城墙以内的原有市区并无区别乃至超过。至今,一些城市如成都等还有“草市”地名。

宋神宗王安石变法期间,开始将这些草市视为城市的一部分加以管理,同乡村地区加以区别。此后,这些草市逐渐融入附近城市,发展成为城外的镇。

唐王建《汴路即事诗》草市迎江货,津桥对海商。陆游《村居诗》草市寒沽酒,江城夜𢭏衣。范大成诗:远寻草市估新酒,牢闭篷窗理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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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市原来是乡村定期集市﹐各地又有俗称,两广、福建等地称墟,川黔等地称场,江西等地称扵,北方称集。起源很早,东晋时建康(南京)城外就有草市,大都位于水陆交通要道或津渡及驿站所在地。其命名用意,或说因市场房舍用草盖成,或说因初系买卖草料市集。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到唐代﹐其中一部分发展成为居民点﹐个别的上升为县﹑镇﹔而紧临州县城郭的草市﹐则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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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市原来是乡村定期集市﹐各地又有俗称,两广、福建等地称墟,川黔等地称场,江西等地称扵,北方称集。起源很早,东晋时建康(南京)城外就有草市,大都位于水陆交通要道或津渡及驿站所在地。其命名用意,或说因市场房舍用草盖成,或说因初系买卖草料市集。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到唐代﹐其中一部分发展成为居民点﹐个别的上升为县﹑镇﹔而紧临州县城郭的草市﹐则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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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市原来是乡村定期集市﹐各地又有俗称,两广、福建等地称墟,川黔等地称场,江西等地称扵,北方称集。起源很早,东晋时建康(南京)城外就已经有草市。草市大都位于水陆交通要道或津渡及驿站所在之地。市场房屋大都为毛草盖成,经过了长时间的发展﹐到唐代,一部分发展成为居民点﹐有些成为了县﹑镇﹔州县城郭的草市﹐则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

东晋时建康(南京)城外就有草市,六朝时开始设立“草市尉”对草市进行管理。在唐代时期,主要是把在州县城以外的水陆交通要道,或关津驿站所在之地形成的集市,称草市。草市交易的商品主要是水产品、日用百货等生活必需品。草市东晋已有,唐朝中期以后,农村商业发展,草市更盛。到唐末五代,战乱频繁,江淮富户和城市居民,到草市建草屋居住避难的不少,使有些草市更渐繁盛,有的竟发展成为新兴城镇。

宋代由于商业发展已经突破了市坊界限,草市也随之有了很大发展。这类市区﹐居民稠密﹐商铺店肆林立﹐交易繁盛﹐与城郭以内的原有市区﹐没有大的区别。到宋朝,逐渐发展成商业中心,这类草市﹐不是简单的原来乡村集市,是州县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类草市﹐宋政府并不把它作为乡村的一部分﹐而是作为城市的一部分加以管理。城郭草市的发展表明﹕宋代城市的商业贸易﹐不但打破了唐代坊市制度的限制﹐而且也打破了城郭的限制﹐进一步发展到城郭以外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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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市 [cǎo shì]

性质:古代城市商业区

草市原来是指乡村定期集市﹐各地又有俗称,两广、福建等地称墟,川黔等地称场,江西等地称扵,北方称集。

草市起源很早,东晋时建康(南京)城外就有草市,大都位于水陆交通要道或津渡及驿站所在地。其命名用意,或说因市场房舍用草盖成,或说因初系买卖草料市集。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到唐代﹐其中一部分发展成为居民点﹐个别的上升为县﹑镇﹔而紧临州县城郭的草市﹐则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

这类市区﹐居民稠密﹐商铺店肆林立﹐交易繁盛﹐与城郭以内的原有市区﹐并无区别。有的地方﹐甚至远远超过了城郭内的旧市区。至宋朝时,逐渐发展成商业中心,如南宋年间鄂州的南草市﹐“沿江数万家﹐廛肆甚盛﹐列肆如栉”﹐“虽钱塘﹑建康不能过”﹐“盖川广荆襄淮浙贸迁之会﹐货物之至者无不售”。这类草市﹐已经突破了原来乡村集市的涵义﹐成为州县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类草市﹐宋朝政府并不把它作为乡村的一部分﹐而是作为城市的一部分加以管理。宋神宗熙宁年间﹐全国各地乡村都编排保甲﹐按时教阅﹐而对“诸城外草市及镇市”虽也编排保甲﹐但不把它们“附入乡村都保”﹐亦不按时教阅﹐而是与城市坊郭户一样﹐受厢的管辖﹐而在没有厢制的州县﹐则直接受县的管辖﹐同乡村完全脱节。城郭草市的发展表明﹕宋代城市的商业贸易﹐不但打破了唐代坊市制度的限制﹐而且也打破了城郭的限制﹐进一步发展到城郭以外的地区。

历史记录

两晋南北朝草市

东晋时建康(南京)城外就有草市,六朝时开始设立“草市尉”对草市进行管理

唐代集市

在州县城以外的水陆交通要道,或关津驿站所在之地形成的集市,称草市。交易的商品主要是水产品、盐、酒以及日用百货等生活必需品。草市东晋已有,唐朝中期以后,农村商业发展,草市更盛。到唐末五代,战乱频繁,江淮富户和城市居民,到草市建草屋居住避难的不少,使有些草市更渐繁盛,有的竟发展成为新兴城镇。

宋代草市

宋代由于商业发展已经突破了市坊界限,草市也随之有了很大发展。至宋代,草市已经具有比较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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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市原来是乡村定期集市﹐各地又有俗称,两广、福建等地称墟,川黔等地称场,江西等地称扵,北方称集。起源很早,东晋时建康(南京)城外就有草市,大都位于水陆交通要道或津渡及驿站所在地。其命名用意,或说因市场房舍用草盖成,或说因初系买卖草料市集。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到唐代﹐其中一部分发展成为居民点﹐个别的上升为县﹑镇﹔而紧临州县城郭的草市﹐则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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