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女朋友的母亲说,结婚可以不要彩礼,但婚后每年必须拿一万元让他们去旅游。这合适吗?

司马太师


帮你分析一下。第一,准丈母娘的标准很低了,相当于分期付款,你能承受的起,结婚压力也不大。第二,准丈母娘这样说,也许并不是贪你这点钱,女方结婚时对男方一点彩礼不要,一点要求不提的话,在亲朋面前没面子,每年一万块的旅游钱有里子有面子!第三,你准丈母娘也是讲究人,结婚时分期付款,万一哪天退货离了,这钱也不用给了,你要一次付清彩礼,一般是拿不回来的(这条别喷我,绝没有贬低婚姻,歧视女性的意思,我也是女的,只是比喻一下)。第四,你女朋友一但变成媳妇以后,就是利益共同体,这钱给不给,能给多长时间,完全是你媳妇态度,哄好媳妇,就等于搞定丈母娘,说不准你婚后表现好,你丈母娘还得倒贴你们小两口。第五,一年给一万块,你觉得很多么?平均一天折合人民币27块钱,以目前的物价,一斤猪肉都买不上,你每天给你丈母娘买半斤多猪肉也会心疼?要是这样的话,你就放过人家姑娘,也别娶回家了,因为你配不上!综合考虑,你想多了,赶紧娶回家,两家变一家,自家人都好说!!![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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