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協同各方積極履行檢察職責,足不出“院”檢察官在線出庭

為在特殊時期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與檢察工作兩不誤,2月26日上午,我院通過雲上法庭庭審平臺,就張某某危險駕駛一案出庭支持公訴。

在開庭前,公訴人與技術人員認真做好庭審準備工作,安裝並調試設備,對庭審系統進行多次檢測,確保系統的順暢運行。同時,我院就庭審方案積極與法院加強溝通銜接,並主動與公安機關協調,將被告人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派出所的辦案區確定為其接受審判的地點,確保了刑事審判活動的嚴肅性和規範性。

在庭審過程中,法官、檢察官、被告人分別身處三地,通過網絡庭審平臺連線直播,進行實時對話,按照庭審規則,依次進行法庭調查、舉證質證及法庭辯論。公訴機關在指控犯罪的同時,也對整個網絡庭審活動進行在線監督,保證庭審程序的規範有序開展。

最終,鐘樓區法院依法當庭判決,採納了我院的確定刑量刑建議,被告人藉助遠程電子簽名技術,對庭審筆錄簽字確認。庭審歷時約20分鐘,整個過程平穩規範,畫面清晰、聲音流暢,獲得了較好的庭審效果。

抗擊疫情期間,我院充分藉助信息化手段開展檢察工作,既能有效避免人員聚集引發可能的疫情擴散風險,又能確保案件及時快速處理,展示了我院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在刑事訴訟中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主導作用,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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