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路边摆摊合法化,你怎么看?

白酒有黑幕


新《办法》规定,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从此,只要合法经营,再也不怕城管撵了,可以放下心来做买卖了。

我支持路边摆摊

1、路边有小摊的城市有活力,也能让传统家传继承下来,从小摊位能看到一个城市的风土人情,也是个体商贩发展壮大的有效根基。

2、小摊小贩很懂得销售,摆摊的地方往往都是老百姓方便之处,如小区门口、十字路口、红绿灯附近、学校附近……总能让人"顺便"就把菜和日用品买了,不必为把青菜和小物件专门跑到几公里外的大市场。

为百姓着想才是最大的政绩!若是嫌小摊小贩"影响市容、占地经营,大可以把几个车位改成摊位,在线内经营不收费,超出划线部分重罚即可。这样既方便百姓生活,又能减少城管和摊贩之间的矛盾,岂不两全其美。

虽然我不摆摊,但是听到这个消息,就是由衷的高兴,因为真的不愿再看到城市乱像,城管和小摊主的冲突,本来,最早的生意应该说是从"摆卖”开始的,小型企业国家都扶持,而关忽民生的小摊小生意更应该扶持, 小摊民生大计,应鼓励经营,不要搞得到处“躲猫猫”,还有冲突不断。

"摆卖”关乎民生,但要限定地方,遵循管理办法,希望能走上快车道,还我们一个美丽的街道,有序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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