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抗擊疫情 我們在行動】丹東地區首例涉疫妨害公務案當庭宣判

自己不戴口罩還扯下民警口罩向民警吐口水,2月25日,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丹東地區首例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公務案件,當庭判處被告人劉某厚有期徒刑八個月。

【抗擊疫情 我們在行動】丹東地區首例涉疫妨害公務案當庭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月4日16時許,被告人劉某厚到某超市買菸,因其在疫情防控期間未佩戴口罩,被超市工作人員阻攔並告知其未佩戴口罩禁止入內,劉某厚遂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吵,並辱罵工作人員。公安民警到現場後,劉某厚拒不配合調查情況,並推搡民警,將一名民警口罩扯下朝其吐口水。民警遂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抗擊疫情 我們在行動】丹東地區首例涉疫妨害公務案當庭宣判

寬甸縣人民檢察院對劉某厚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劉某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其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寬甸縣法院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應予支持,被告人劉某厚在國家防控疫情期間,暴力阻礙公安民警執行公務,依法應從重處罰;被告人劉某厚在公訴機關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認罪悔罪,酌情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寬甸縣法院立足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加大對涉疫案件的打擊力度,依法從嚴從快審理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案件,充分彰顯從嚴打擊涉疫犯罪的堅定決心,形成對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懾,為維護社會秩序、維護人民群眾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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