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做好訴訟服務中心和涉訴信訪窗口服務工作的公告

近期,全省、全市復工復產工作有序推開,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也由一級調整為三級,酒泉市七縣(市、區)也被列入疫情風險評估低風險區,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對復工復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方便群眾開展訴訟活動,自2020年2月27日起,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和涉訴信訪場所由值班窗口服務調整為正常窗口服務。

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並未完全消除,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為進一步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訴訟服務工作,減少人員聚集,降低感染風險。疫情防控期間,建議當事人及其代理人選擇下列方式辦理訴訟事項:

1.申請立案可通過“甘肅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網(網址:http://jqzy.gssfgk.com/)等線上方式申請網上立案、跨域立案。

2.案件查詢、訴訟諮詢、訴訟費交費事宜可撥打0937-2679831(立案庭)聯繫辦理;聯繫法官、信訪申訴事宜可撥打0937-2679790(訴訟服務中心)聯繫辦理。

3.不便網上立案的,可通過郵寄方式遞交立案、信訪等材料。郵寄地址:甘肅省酒泉市肅州區富康路13號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郵編735000。

疫情防控期間,確因情況緊急或特殊原因需到現場辦理的,必須全程佩戴口罩,嚴格辦理安檢手續,接受體溫檢測和防護措施檢查,出示所在社區或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體溫異常的,不得進入辦公場所;有咳嗽、發熱等症狀及與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必須如實報告,如有隱瞞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做好訴訟服務中心和涉訴信訪窗口服務工作的公告

(“甘肅移動微法院”小程序二維碼 通過手機微信“掃一掃”進入,按提示要求註冊登錄使用)


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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