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元謀一小夥不戴口罩炫車技被警方處理

2月25日,元謀縣警方收到網友發來的舉報視頻,一男子在鳳凰大道上危險駕駛電動車。當天下午,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通知“炫技小夥”文某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某駕駛非機動車時雙手離把,屬於影響安全行為,應罰款50元。民警依法對文某的行為進行教育,叮囑其小心駕駛,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拒絕不文明駕駛。文某也意識到自己危險的行為可能會對其他人造成危害,進行了深刻反思。

警方提醒:駕駛摩托車“炫車技”行為是對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負責,也嚴重影響了周邊車輛正常行駛,請廣大網友實時監督,疫情尚未結束,別到處亂竄,好好待在家裡。(賈鼕鼕 楊繼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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