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雲南公安機關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八條措施

為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堅強領導下,全力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促進雲南經濟社會發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確保道路暢通安全。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全面撤點保通。強化交通秩序整治,配合有關部門全力保障運送醫療救護和防疫工作有關人員、物資的車輛優先通行,全力保障生產生活等民生物資和種子、農藥、化肥等春耕生產農資運輸車輛正常通行。對特殊、重大、緊急大宗運輸,提供沿途保通服務,並可視情由警車引路保通。

二、改進公安窗口服務。省、州、縣三級公安機關治安、交警、出入境、信訪、邊管部門和派出所服務窗口全部恢復正常受理群眾業務。按照防感染、防聚集要求嚴格落實現場防疫措施,引導群眾安全有序辦理業務,鼓勵提前預約、提前準備,簡化流程,即來即辦、即辦即走。因疫情防控導致時效過期的證照和證明類文件等,可延期逐步辦理或重新提供有效文件。

三、創新便民服務舉措。普遍實行“指導辦、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預約辦、就近辦、延期辦、快速辦、減證辦、郵遞辦”等“十辦”舉措,為群眾在疫情防控期間辦理戶口、證照和交管業務等提供更多人性化服務。加強對“一部手機辦事通”、“交管12123”、網上戶籍室、自助辦(取)證機等網上政務服務系統平臺的宣傳,倡導群眾主動線上辦理事項。

四、服務企業復工復產。建立公安機關聯繫重點企業、困難企業機制和渠道,及時瞭解和幫助解決復工復產困難,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指導企業落實疫情管控主體責任。為返滇和出省返崗人員開通證件和證明材料辦理綠色通道。為復工企業聯繫招聘務工人員和“點對點、一站式”集中輸送提供幫助。對復工復產企業生產生活物資運輸車輛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罰。

五、拓展公安大數據服務。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做好“雲南抗疫情”掃碼應用,及時溯源查找疫病感染風險人員。完善“新冠肺炎感染風險評估模型(雲南新冠肺炎檢測‘數計盒’1.0)”,配合衛健、防疫部門對從機場、車站、口岸返滇務工人員開展快速風險甄別核查。加強人員流動情況大數據分析,配合衛健、防疫部門做好疫情監測工作。依託公安大數據技術,探索服務群眾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舉措。

六、營造良好公共秩序。發動組織群防群治力量和治安積極分子,加強商場、市場、地鐵、車站、機場、醫院、學校、企業、工廠、公園、廣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巡邏、現場值守和秩序維護工作,防止疫情防控期間人員擁堵聚集。弘揚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無發案村(社區)”創建,把公安機關治安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

七、提供優質法治保障。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準確把握法律界限,杜絕過度監管,為企業復工復產創造良好法治環境。在辦理涉及企業案件時,充分考慮企業生產因疫情等導致的實際困難,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凍結、拘留等措施,防止因執法不規範和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影響企業復工復產和正常經營。

八、維護邊境安全有序。依法打擊跨境突出違法犯罪,維護邊境治安秩序,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邊境口岸人員、貨物進出提供便利服務,在口岸、二線邊境檢查站設置海鮮、蔬菜、水果等鮮活農產品和防疫物資“綠色通道”快檢快放;對信譽好、無違法記錄的企業的車輛和駕駛人,實行提前預檢報備,簡化查驗手續,提升驗放效率。


雲南省公安廳新聞辦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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