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廣州繼續推行“穗康碼”進小區

大洋網訊 昨日,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在市政府網站上發出《關於繼續推行“穗康碼”加強社區和農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穗防控〔2020〕3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等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據《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規定,結合廣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繼續推行“穗康碼”加強社區農村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失效時間另行通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以往有關文件的規定與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要求執行。

广州继续推行“穗康码”进小区

穗防控〔2020〕3號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於繼續推行“穗康碼”加強社區和農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等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據《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規定,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繼續推行“穗康碼”加強社區農村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區、各單位要按照廣州市各區分區分級情況和相關防控工作要求,充分運用“穗康”微信小程序進行健康和居住信息申報後生成的個人“穗康碼”,加強社區農村管理,全力做好有關人員排查、監測、管理和健康服務等工作,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二、各區按照分區分級總體防控要求和措施,結合實際情況對居住小區(村)實施出入人員通行認證管理,在實施期間,通行人員(包括車輛駕乘人員)需要出示“穗康碼”,接受查驗後方可進入。老人、兒童以及其他無法使用智能終端設備獲取“穗康碼”的人員,可由共同居住的成年親屬或所在居(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安排人員代為線上申報生成“穗康碼”。實施出入人員通行認證管理的居住小區(村)要合理設置出入口和查驗點,對進入車輛和人員(包括車輛駕乘人員)實行逐車、逐人核查,確保全面實施出入人員通行認證管理,並按有關規定落實體溫檢測等防控措施。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的居住小區(村)無須再對經過認證的通行人員進行信息登記。各區已經在使用的其他通行碼,要與“穗康碼”對接,實現平穩過渡。

三、各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要迅速動員,充分發揮街(鎮)、社區(村)、物業服務企業、社會組織等的作用,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5日內,組織引導本區居住小區(村)內所有居住人員通過“穗康”微信小程序完成健康和居住信息申報、生成“穗康碼”,並按要求完成“穗康碼”應用本區管理員、審核員名單收集,因地制宜開展居住小區(村)通行認證管理工作,上述名單及工作落實情況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社區農村防控組(報送方式另行通知)。

四、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結合部門職責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積極使用“穗康碼”及相關技術手段拓寬、深化其在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中的應用,及時進行有關部署,制定相關工作指引,堅持毫不放鬆、精準精細做好分區分級防控工作,堅決防止因返穗人員集中增多或復工復產引發新的疫情。各單位在進行“穗康碼”的推廣應用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嚴格規範個人信息登記採集和授權使用,避免個人信息洩露和不當使用。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7日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何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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