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甲方催促开工的话,出现疫情后项目经理该不该担责任呢?为什么?

二建实务最牛资料


根据国家疫情情况,甲方督促开工,项目经理应按照国家疫情防控标准,国家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开工,如果有感染,项目经理有责任


若鹜骑士


关健时期、特殊时期,有的甲方催促开工不奇怪。项目经理可以陈述厉害,同时保留证据。如果甲方不同意、一意孤行,项目经理可酌情处理。

开工后,没事万事大吉,倘若不幸言中,发生预料之事,此责应由甲方承担。如果上级追究,项目经理可呈上证据,此事与项目部无关,让主管部门追究甲方责任。同时,项目经理应举一反三,尽管没有直接责任,可是一项之“长”怎可不讲原则、坚持原则呢。尽管不是失职,也有赎职嫌疑。因为,不据理力争,不坚持原则导致项目部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肯定不小。就是甲方按照规定赔付一些损失,不足以弥补。又如何重新树立自已辛苦得来的品牌和声誉?如何在职工面前交待?

所以,不论何人何职,都不能超越制度和规则,岡顾事实,一意孤行,置公共利益于不顾。项目经理责任大如天,什么事都“顺”着甲方,毫无底线的执行,其结果是首先受害,后害别人。

2020.2.10.


留名何益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首先我们要普及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 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计划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事先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建 设单位应当设专人负责工地上的卫生防疫工作。工程竣工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我们了解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来了:这个问题的本质上是在讲,施工期间是否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际上甲方也好,还是项目经理也好并无直接的关系。

甲方催促开工,那么乙方如果回应甲方要求开工,在开工之前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建设进行防疫检查,并进行相应的治理整治,制定严格的防疫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相关防疫工作。在此情况下,如果仍有人感染,出现疫情,那么首先负责的不是项目经理,而是项目中防疫工作的专项负责人。

但从组织管理角度讲,虽然完全落实了相关法律法规,既然出现了疫情,那么项目经理仍然要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监督责任。

不过,也不排除有另一种情况。如果该项目的防疫工作外包给了有相关资质的专业防疫机构,在此情况下出现了疫情,那么项目经理应属于无责任过错方,相关责任应根据外包协议或合同来明确。


弓长不与


找到责任人和证据,依法处理。

一、疫情处置责任

乙方负责管理人员发生疑似疫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并立即向甲方报告。

(一)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并立即送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二)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甲方和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二、疫情信息报送责任

甲方负责向防控指挥部及主管政府单位报送疫情状况。乙方应当将疫情防控每日报告给甲方,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疫情报送可以采取邮件、微信等方式。

三、其他

1.除上述规定外,乙方还应当遵守政府单位、建设单位、甲方在各个通知及公告中关于复工后至疫情结束前的疫情防控措施。

2.乙方违反疫情管理规定,及/或拒绝服从甲方的现场指令的,每发现一次给予5000元罚款;甲方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警告、通报批评、向主管部门报送要求处罚等措施。

3.因乙方未能履行或完全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致使现场管理成本增加的;或导致现场停工或部分停工的;由乙方向甲方及其他分包赔偿因本次停工或部分停工或采取应急措施所导致的所有损失。上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期间人员工资、机械、设备租赁或折旧费用、材料租赁及折旧费用、停工及再次复工措施费、资金利息、再次复工后赶工费用、因停工导致建设单位、供应商提出或可能提出的索赔、其他直接与间接损失。


楚歌想写诗


开工?!这是哪里?当地住建部门有文件吗?

如果没有文件私自开工的话,那问题就大了,不但住建部门会收拾你们,就是公安部门也有可能会收拾你们,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一并收拾,说不定还有可能把整个项目给封掉!!!

小不忍则乱大谋,不要着急严格按政策执行吧!有政府文件的赶紧按政策文件提前准备,力争早日顺利开工!!!



工地打杂的


首先,如果违反政府的防疫行政管控措施,显然是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主要是行政责任,但如果出现疫情失控,则有可能触犯刑律,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其次,按照住建部的相关规定,项目经理属于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其负责项目的全面工作,包括安全、管理、施工等,因此,强行复工项目经理将承担最大责任。再次,一般情况下,项目经理为施工企业的员工或者内部承包人,施工企业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从法律意义上,施工企业才可以指令项目经理复工,甲方无权直接要求项目经理开工。第四,因此,作为项目经理首先应当了解当地的防疫措施与复工要求,如果甲方要求开工,则应当汇报施工企业,并且详细报告当地的防疫要求(施工企业可能并不清楚),在监理的共同参与下,考虑是否应当开工(复工),并且需要征得当地行政机关许可,方可组织开工(复工)。第五,如果是属于那种不是很正规的项目经理,强行复工就需要独自承担相关责任。第六,可以明确的是,当前的疫情已经构成了不可抗力,由此造成的工期、资金、物资的损失可以与甲方进行协商,如果出现费用大幅上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进行处理。最后,复工后,如果甲方要求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的,引起项目人力、物力、财力额外开支较大,详细统计数据后,承包人可以按相关要求向监理、建设方提出索赔要求。


徐洪律师


疫情期间,建设工程能否开工,应当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甲方无权单方面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要求开工。工期应当顺延。健时期、特殊时期,有的甲方催促开工不奇怪。项目经理可以陈述厉害,同时保留证据。如果甲方不同意、一意孤行,项目经理可酌情处理。

开工后,没事万事大吉,倘若不幸言中,发生预料之事,此责应由甲方承担。如果上级追究,项目经理可呈上证据,此事与项目部无关,让主管部门追究甲方责任,一切应当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你是乘上启下的作用,你不仅有甲方还得为你下属负责。一切按政策走,如甲方不承担后果。后后果是你承担不了的,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合肥滨湖手机专家小冯


1.在疫情期间,各地政府机关会有专门机构签发开工许可。在疫情严重的地方不可能拿到开工许可,不是谁要负责,而是谁也负不起这个责任。

2.在疫情期间,你所在的城市没有疑似病例发生,拿到开工许可,开工以后发生疫情,項目经理可定要负责任。甲方会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因为乙方永远是最被动的一方。




橡树岭


关健时期、特殊时期,有的甲方催促开工不奇怪。项目经理可以陈述厉害,同时保留证据。如果甲方不同意、一意孤行,项目经理可酌情处理。

开工后,没事万事大吉,倘若不幸言中,发生预料之事,此责应由甲方承担。如果上级追究,项目经理可呈上证据,此事与项目部无关,让主管部门追究甲方责任。同时,项目经理应举一反三,尽管没有直接责任,可是一项之“长”怎可不讲原则、坚持原则呢。尽管不是失职,也有赎职嫌疑。因为,不据理力争,不坚持原则导致项目部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肯定不小。就是甲方按照规定赔付一些损失,不足以弥补。又如何重新树立自已辛苦得来的品牌和声誉?如何在职工面前交待?

所以,不论何人何职,都不能超越制度和规则,岡顾事实,一意孤行,置公共利益于不顾。项目经理责任大如天,什么事都“顺”着甲方,毫无底线的执行,其结果是首先受害,后害别人。



兰国董


你好,如果工程的疫情防控是由项目经理负责的,那么项目经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是由甲方催促,或两方达成协议,可追偿甲方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疫情期间,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的防控工作,安全为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