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文水縣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文水縣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文水縣人民政府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文政通字〔2020〕3號

2020年2月24日零時起,山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級別由一級調整為二級。為進一步落實全省分層分區分級響應要求,精準發起抗擊疫情殲滅戰,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月25日零時起,將我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級別由一級調整為二級,全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標準按低風險區最高級別實施。

二、各居民小區、農村繼續實行封閉式管控,除水電氣暖通信等維修人員外,非本小區、本村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各小區、農村居民同步推行“健康碼”制度和通行證制度,依據省“健康碼”系統管理辦法,所有“紅碼”“黃碼”人員,一律不得外出、不得返崗、返工,全部實施14天居家隔離。“綠碼”人員非必需不得外出;確因工作、生活需要必須外出的,憑出行證明做好登記測溫方可進出,每戶2天允許1人外出;返崗、返工人員必須要向所在社區或單位主動報到,並提供工作證或法人單位開具的有效證明,憑證出入。

三、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無法人單位管理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由其所在社區、村莊負責。

四、餐飲(非外賣)、商場、賓館、培訓機構、KTV、棋牌室、茶室、網吧、健身房、足療洗浴、農村大集等各類人員密集場所暫緩復業。

五、居民生產生活相關行業、保障復工企業生產所需行業在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由主管部門審批後有序開放。嚴格落實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制度,農畜門店、農業機械維修及配件門店、飼料獸藥、種子化肥門店由農業農村局審批,大型超市、蔬菜水果市場、電器電腦及手機銷售維修、眼鏡店由商務局審批,餐飲(限外賣)、現場製售的麵食品及熟肉製品食雜店(不含食堂)由市場監管局審批,汽車維修及配件門店由交通局審批,水產品銷售門店由水利局審批,理髮門店由衛體局審批,辦公用品(文印)店由文化旅遊局審批,物流、快遞配送單位由郵政公司審批。按照“誰審批、誰監管” 的原則,上述審批部門負責監管開業後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未經審批自行開業的、批准開業後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實的,由監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督、衛生疫控及公安機關強制停業。

六、各銀行營業網點、移動聯通電信服務網點、郵政服務網點、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網點在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全面開放,由各主管部門落實相應監管措施。

七、各鄉鎮、各單位、企業應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繼續實行疫情零報告、日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入文及出入社區(村莊)、居民小區、復工企業、營業單位(門店)的人員有發熱情況,應第一時間上報所轄鄉(鎮)政府或主管部門,進行聯動處置。對漏報、瞞報、緩報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新冠病毒傳染性強、潛伏期長,各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要切實加強宣傳,引導城鄉居民提高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堅持佩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聚集,繼續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原疫情防控措施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對違反本通告要求的各類行為進行投訴舉報,舉報電話:0358-3305097。

文水縣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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