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漯河:飯店、旅店、理髮店......可以有序復業了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劉廣超 姚程

2月29日,漯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佈“第8號通告”,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最大限度保障廣大群眾生產生活,結合漯河市實際,該市就疫情防控期間全市經營場所有序復業工作作出具體要求。

“第8號通告”要求,集貿市場和大中型商超、餐飲服務經營場所、旅店業、理髮店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業,做好各項防控措施,達到規定開業標準後可有序復業。

影院、歌舞廳(含KTV)、遊戲廳、酒吧、網吧、美容店、游泳館、洗浴場所、健身房、檯球室、少兒遊樂園、大型遊樂設施經營場所、足療按摩店、校外託管服務機構、夜市攤群等經營場所暫緩復業。

各經營場所在復業前必須配備滿足疫情防控需要的防護物資,包括防護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防護用品,配備測溫儀、洗手設施等。

同時加強營業場所和經營設備設施的每日消毒、通風和清潔衛生。在顯著位置處張貼疫情防控宣傳材料,所有消費者佩戴口罩方可進入。

經營場所負責人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責任,認真採集上崗員工返崗前動態軌跡並做好記錄,嚴防與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或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員工在隔離期內返工返崗。每日做好員工上崗前測量體溫、佩戴口罩、洗手消毒等工作,採集員工健康信息並做好記錄。若發現員工體溫超過37.3℃或伴有咽疼、乏力等症狀的,要立即與屬地疫情防控部門聯繫,按程序予以處置。

提倡小微型經營場所實行“不進店消費、無接觸支付”經營方式。

各縣區、功能區要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日常監管,督促復業經營單位落實防控措施。各級商務、衛生健康、市場監管、公安、城市管理、文廣旅、教育等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主管責任,落實落細防控措施。各復業經營單位要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到有效防控、安全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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