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哄擡物價,必受嚴懲

據媒體報道,疫情防控期間,有少數經營者動起歪心思、打起小算盤,幻想著抓住“商機”大賺一筆,幹起了哄抬物價的違法勾當。其結果,必然是受到了嚴懲。

吉林省四平經濟開發區晨陽果品生鮮超市將大白菜的售價從每公斤3.36元大幅提高至每公斤9.98元。四平市市場監管局2月2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青海省西寧市海湖新區一家超市在銷售蔬菜、雞蛋過程中低價招攬顧客卻高價結算。西寧市市場監管局2月6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2月19日,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警方偵查發現,一名口罩供應商先後多次將每隻0.3元至0.4元購進的一次性防護口罩以每隻2元至5元的價格賣出,將每隻11.2元購進的KN90口罩以每隻20元的價格進行銷售,非法獲利10餘萬元。2月24日,這名口罩供應商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月14日,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涉嫌非法經營罪案件。被告人王某某高價銷售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構成非法經營犯罪。法院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王某某當庭表示服判未上訴。

在陝西,省市場監管局先後兩批公開曝光疫情防控期間14起涉嫌哄抬物價的典型案件,其中既有將進價每隻6元的3M品牌口罩以每隻20元價格進行銷售、將進價每瓶5元的消毒液以每瓶20元價格進行銷售的哄抬防疫用品價格案例,也有將大白菜銷售價格從每公斤3.16元調整為每公斤11.96元的哄抬民生商品價格案例。市場監管部門已於第一時間責令違法行為人停止價格違法行為,並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誠然,商品價格應該根據供需關係變化由市場進行調節,也受商品進價波動、物流成本變化等因素的影響,但經營者賺錢應該講道德、守法律,不能利字當頭、利令智昏。疫情防控期間,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都是人民群眾的剛需,少數經營者哄抬物價的違法行為,擾亂了市場經營秩序,妨害了疫情防控工作,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經營者銷售同品種商品,超過1月19日前最後一次實際交易的進銷差價率的;經營者在購進成本基礎上大幅提高價格對外銷售,經市場監管部門告誡,仍不立即改正的,可以認定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依據國務院公佈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可處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如果說行政處罰還不足以讓哄抬物價者警醒,那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發布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中明確規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等防護用品、藥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價格,牟取暴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要知道,這項罪名最高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鄭重告誡:不要動趁火打劫的邪念、重利忘義的雜念。要謹記:哄抬物價,必受嚴懲!(記者 杜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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