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湘陰“小天鵝”案入選最高檢野生動物保護典型案例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通訊員 蕭蕭)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社會公眾關於完善野生動物保護立法、加強執法司法力度的呼聲此起彼伏。2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檢察機關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湘陰縣人民檢察院訴胡某某等14人非法獵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小天鵝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例,在最高檢發佈的6個典型案例中位列第三。

湘陰“小天鵝”案入選最高檢野生動物保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介紹,此次發佈案例是從各地檢察機關近年來辦理的野生動物保護案例中篩選而出。就野生動物保護典型案例,張雪樵強調,依據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野生動物保護屬於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是檢察公益訴訟的法定領域。涉野生動物違法行為造成的生態資源破壞難以僅用金錢價值估量,這往往會導致檢察公益訴訟案件中關於生態損害賠償的數額計算成為辦案難題,但檢察機關不能因此就輕易放棄追究或隨意確定賠償責任。

據悉,湘陰縣人民檢察院訴胡某某等人非法獵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小天鵝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該縣人民檢察院聘請全國知名野生動物專家作為專家輔助人出庭,就獵殺小天鵝對環境破壞程度、生態的損害及修復方式、費用、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等方面發表專家意見。判決生效後,胡某某等人委託湘陰縣林業局代為履行,在橫嶺湖自然保護區的緩衝區設立人工促進修復區,種植旱柳、水草等,改善了小天鵝棲息地的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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