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在公務員報名的時候有公務員管理和參公管理,主要有什麼區別?

備考教師


如果是報考,單位差別不大時儘量報公務員。

但是有的參公單位比行政單位還要好!

具體怎麼報還要看實際情況綜合多方面考慮。


公務員管理就是公務員;

參公管理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實質還是事業編。


一般情況下兩者之間在工資待遇等等很多方面幾乎沒有差別,可以視為一樣的。只有極個別情況下,財政特別困難有幾率區別對待,參公的先欠著,也不說不發,就是欠著。


如果非要從身份上劃分好壞的話,從好到不太好依次是:

行政編、參公事業編、普通財政全供事業編、差額撥款事業編、自收自支事業編。


豆一豆


公務員管理的是行政編,參公管理的是事業編。二者都是經過國考或地方省考考試選拔錄用,筆試,面試,政審流程都一樣,工資待遇等也相同,就是編制種屬有些許差別。


公務員管理的就是我們通常意義上的公務員編制,屬於行政編制。在此不多贅述。


我們主要來講講參公管理:


一,身份尷尬 而參公管理嚴格來說屬於事業編,但是工資待遇參照公務員管理,待遇上還是很不錯的。參公管理人員在地位上比較尷尬,我一個朋友詢問遴選調動去紀委時,由於參公不能轉為行政編,只能降成事業編制,後來也就放棄遴選,那就面臨身份待遇雙下降。因為整體來說行政編 ≥ 參公>事業。


二、晉升難

身份不如行政編正,很難晉升為領導。同時也不能像事業單位那樣評定職稱,也是很雞肋的存在。如果參公人員想調動崗位,或想成為“正式”公務員,三年後還可以繼續再戰考公務員。當然如果是像黨校這類的參公香餑餑,那就不用再考了。


綜上所述,有考慮仕途進步的朋友,儘量選擇考取公務員管理。而如果只想享受穩定福利,參公也是不錯的選擇。


體制大師哥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如黨的機關、行政機關、人大和政協機關、法院和檢察院、民主黨派機關的人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是指法律法規授權、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經批准參照管理範圍的工作人員。如工會、婦聯、XX執法大隊等列入參公管理的單位。

從享受待遇的上來講,公務員管理的人員和參公管理的人員沒有什麼區別,他們可以相互之間轉任。

公務員管理和參公管理有主要區別是使用編制有所不同,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使用的都是行政編制,參公管理的有事業編制,也有行政編制,如團委等部分參公群團事業單位使用行政編制。

特別注意的是,改革發展的方向不同,黨政機構改革,對現有的公務員沒有任何影響,只是由一個單位合併到另一個單位,或者整合為新單位,或者職能劃轉,原單位可能有所改變;對於參公事業單位來講,行政類職能劃歸行政機關,原承擔職能的工作人員,只能保留參公身份和待遇,單位不參公,只有個別人能隨職能轉到行政機關,成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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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人員和公務員有區別嗎?從管理模式和晉升、工資待遇、退休等,都是一般無二,看似沒有任何差別,但實際上,參公分為各種情況,其個人待遇和公務員相比,聯繫各不相同。

1、黨委序列的參公管理。《公務員法》規範的政府組成部門,同樣使用行政編制的黨委機關,包括人大、政協機關,也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公務員法》實行後第一批登記為公務員的,是是政府組成部門裡面的工作人員。同時,和第一批登記為公務員的政府組成部門一起,登記為參公人員的,就是各級黨委、人大、政協機關工作人員。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統一使用行政編制,其晉升序列和管理模式相同,這一類參公人員和公務員沒有任何區別,相互之間也可以自由流動,沒有任何障礙。

2、群團機關工作人員的參公管理。群團同樣也是機關,其參公的模式和黨委、人大、政協機關基本相同。區別就是縣區一級,由於黨政機構數額限制,和行政編制的短缺,使得部分群團組織被定性為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市以上的群團機關,基本都使用行政編制,參公管理,和黨委序列沒有區別。縣區一級,工會、婦聯、團委基本上都是使用行政編制,科協、殘聯、文聯等人民團體機關,卻大部分使用事業編制,為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如此一來,工青婦參公人員在黨政機關之間可以自由轉任,而科協等其他人民團體機關則因編制類型不同,在一些地區存在一定的障礙。也就是說,因為機構性質和編制性質的差別,群團機關參公,分為了兩種類型,但其參公管理不會因機構改革發生改變。

3、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的參公管理。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也是最早登記為參公的機構,其管理模式在全國來講,都是比較統一的。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之後,隨之進行的事業單位改革,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機構實行“局隊合一”的管理模式,定性為事業單位,列入參公管理。將於6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公務員法》,也保留了“行政執法公務員”的概念,承擔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也可以參公管理,進一步明確了行政執法機構的參公屬性,併為其提供了法律依據。

4、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參公管理。參公管理中,最為混亂的,就是除以上三種參公類型之外,存在著因“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其中,因黨政機構名額限制,部分政府組成部門被設立為“事業局”,屬於“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這部分單位參公管理。還有一部分事業單位因政府或者部門授權,“主要承擔行政職能”,有的被批准參公,有的雖然申報,但卻沒有被批准。有的職能完全相同,鄰縣全批為參公單位,而自己卻是純事業單位。隨著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其承擔的行政職能,將被劃轉到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今後將不再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因此,這部分參公事業單位改革幅度最大。失去了承擔的行政職能,也就失去了“參公”的依據,機構將不再參公,崗位也被設置為事業崗位。原來登記為參公身份的人員,暫時保留享受參公身份和待遇,以待進一步深化改革。新進人員一律為事業人員,不再可能參公管理。

綜上所述,黨委機關參公和公務員沒有什麼區別,群團裡面使用行政編制的參公人員也和公務員沒有什麼區別,使用事業編制的人民團體機關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類參公人員一樣,改革後繼續參公,部分省市對事業身份的參公人員轉任黨政機關行政崗位會有限制。變化最大的,是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其參公屬性取消後,機構、崗位肯定為事業管理,但已經參公的人員身份如何轉變,至今也未有定論,還在不斷探索改革。部分省份只保留省考、軍轉、群團等六類人員參公待遇,個別省份還對原來實行職稱管理,因參公中斷的人員,認可其參公工齡為技術職稱評定工作年限,符合條件可以直接評定更高級別。隨著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深化,這部分參公人員如何改革,短時間內就會有相關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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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有一定區別的

一、性質不同

1、參公: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等可以列入參照管理範圍。

2、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

二、描述範圍不同

1、參公:法律法規授權、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事業單位,列入參照管理範圍。

2、公務員:中國共產黨各級機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各級行政機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各級審判機關;各級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的各級機關。



閒居黃山


1共同點:身份都是公務員,都是幹部身份,都可以相互交流,薪資待遇一樣等等,換句話說,公務員有的,參公人員幾乎都有(注意“幾乎”二字)。

2.不同點:公務員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參公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公務員一般是機關人員,參公編一般是政府直屬或部門直屬單位。

主要的就這些,還有其他的,主要看地方政策,有的省市兩者一樣,有些省市有一定差別。你可網上詢問了解。



琢磨菌


我很高興回答題主的問題。

各類考試都明確人員類型,有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事業人員,這三類人員是有區別的。

公務員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幹部身份,財政撥款發工資,享受公務員的待遇。

參公管理人員待遇參照公務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多從事社會公共事務管理工作。參公單位涉及執法類以及公共事務管理職能單位,目前面臨改革,改革後會一部分單位撤銷人員考試過渡成公務員,一部分繼續享受參公待遇事業編制。

參公單位下一步面臨改革,不是很穩定。參公人員轉行政機會很少,除非通過考試。而公務員既可以在公務員序列提拔使用,也可以交流提拔到事業單位。而參公人員只能在事業單位中提拔重用。

總之,公務員與參公人員待遇相同,身份是有所不同的。


求事真相


參公管理的全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公管理是指事業單位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不是按照事業單位的管理方式而是按照公務員的管理方式,這樣的單位承擔一定的政府職能,被稱為參公管理單位。參公管理單位的人員在晉升時可以和公務員之間流動。簡單的說參公管理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待遇相同,但是不是公務員編制。


塵埃飛上天


編制不同。公務員管理崗就是行政編,參照公務員管理崗實際上是事業編,也就是事業單位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不是公務員,可以調到行政單位,轉為公務員,但很難,很多單位缺少公務員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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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屬於機關單位,參公屬於事業單位,只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分全額,差額,自收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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