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古代大侠在“江湖”中杀人,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爱讨论问题的学生


先说观点:杀人犯法

再说事实:古代没有什么大侠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金庸古龙等小说名家,在书中给我们描绘了一个浪漫的侠义世界。书中的主角都是虚构的,就不论了

下面是史书中对宋江的记载(实有其人)

《张叔夜传》记:“宋江起河朔,转略十郡,官军莫敢撄其锋。声言将至,叔夜使间者觇所向。贼径趋海濒,劫巨舟十余,载卤获。于是募死士,得千人,设伏近城,而出轻兵踞海诱之战。先匿壮卒海旁,伺兵合,举火焚其舟。贼闻之,皆无斗志。伏兵乘之,禽其副贼,江乃降。”

所谓的大侠,在当时官府和普通百姓的眼中,只是杀人放火的贼寇。

经过小说名家施耐庵的文学艺术加工,口口相传,在广大民众心目中就成了替天行道的好汉。

单人匹马,杀富济贫,只是封建时代下普通人的想象,官府是封建时代的正规国家机器,不是吃白饭的。

百姓靠侠这一个字,也没有办法组织生产,开展民生。

武侠小说,能给我们带来一个充满梦幻的世界,就已经够了。


历史交流小达人


很多朝代,是实行兵器管制的,你出门,碰到个打架,刀光剑影恐怖看不到了,可能空中飞舞的是各种桌子椅子,搞不好还会砸到你。还有民间集会是被禁止的,你只能像地下党一样偷偷的接头,非常不利于组织的壮大啊……夜间想出门穿个夜行衣散散步什么的,不好意思,我们有宵禁。

再后来就有“闯社会”的说法。在古代有许多的人以走江湖谋生。比如,许多唱戏的戏班子,还有算命看相的,还有护镖的,耍杂技,买唱的,跑船的。还有江湖郎中。他们走南闯北,人称走江湖。他们中有许多人是迫于生计,为了生活,四处奔波。也有些人好吃懒做,他们打家劫舍,贩卖人口,偷盗,持强凛弱,干些违法犯罪的勾当。人们呼他们为“江洋大盗”或者盗匪,用现在的话称“黑社会”。

最早出现的江湖人士,就在春秋战国时期,那时的贵族世家喜好收养天下贤才为其门客,其中就不乏有一些江湖中人,比如说信陵君的门客侯赢、朱亥,晋国智氏的门客豫让,也不乏只有一技之长的孟尝君的门客鸡鸣客和狗到客。这些门客就是《史记》中所称为的“布衣之侠”。那时的门客往往都是忠肝义胆之士,“士为知己者死”大部分都有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不矜其能,不伐其德的良好品德。

古代的江湖中人没有几个是充满侠义的大侠。大多数都是危害一方江洋大盗,最后结果,一部分被官府缉拿,一部分死于江湖仇杀。只有极少数侥幸逃脱得以善终,但也只能过着隐姓埋名的日子。毕竟“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七省文状元兼参谋将军


肯定犯法啊,憋被武侠小说和电影骗了,现实世界中没有啥可以横行无忌不怕官府的大侠,也没有无敌天下的武功,事实上冷兵器时代真正能打的都是将门世家出来的,这种人都是练成文武艺,卖给帝王家,一般都是军队中的将领,所谓的江湖大侠被训练有素的士兵围住基本就是扑街的下场,举个例子,明代将门出身的俞大猷曾经打遍少林寺无敌手,少林武僧反倒要向俞大猷请教棍术拳法,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明珠暗投啊


我个人有限的认知里,认为是犯法的,不管什么朝代,发生命案都是要调查抓捕的,只是江湖仇杀,相对比较灰色执法而已!就像泰国,卖淫也是违法的,但是没怎么见执法!


伙夫糊说


任何朝代法律道德的建全意味着杀人的就少!法制德性缺失乱象的社会杀人的会多!古代江湖中的大侠志土杀人有理无法讲清是形事犯人!才有人在江湖心不由己之词的流传!历代和平以战争!战争以和平!乱世出英雄,出侠土,和平时代的各种阴暗险恶的鬼计盛行就会有战争!人类援继才会有江湖之中的各种打杀!都是围着正量以邪恶的较量!胜者为王...社会野复杂杀人的就多!乱象从生,多数人感觉世道不公!和平的春天打破!战争的暴发推翻不公!大侠志土那就是无罪恶的会变为高尚的人!


血与火的人生


当然犯法,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有道理的。法治社会就应该有政府对罪犯判刑,不能私自杀人,如扬三姐告状。国君发动战政伤害无辜百姓也是犯罪行为,仁政国际法禁止战政维护世界和平,不招国君成为罪犯。


我爱中国


武侠小说里的大侠快意江湖,杀人当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他们杀人是行侠仗义,除暴安良,是为民除害,还不要报酬,官府怎么还好意思找他们麻烦呢,何况即便想抓他们,也打不过呀。

中国历史上也有大侠,如汉武帝时期的郭解,因为他一方面违反了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又严重威胁着当时的社会的安定,所以被汉武帝灭了族。


竹林听雨斜


哪里有什么大侠!


赤军连


古代法律没那么健全,别说古代了,就是民国时期都不那么完善


狂烈de锅头


就算要抓捕也不具备现代的这些条件,对官府来说困难重重。称得上大侠的至少身体条件比较好。如果杀得是坏人那就是为民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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