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100ml 珲春男子醉驾被追究刑责

目前,各级各部门都在全力投入到防控肺炎疫情的工作当中,吉林省珲春市交警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道路交通管理的同时,继续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近日就查获一名酒驾男子。

2月21日16时许,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合作区中队经辖区派出所反馈警情信息,迅速查处一名酒驾男子鄂某。该名男子驾驶一辆红色小型轿车,据鄂某称,中午他在朋友家喝了酒,在返回家中路上被查。民警立即将其带到珲春市人民医院进行血样采集,经吉林天一司法鉴定所鉴定乙醇浓度高达216.063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血中酒精浓度高达216mg/100ml 珲春男子醉驾被追究刑责


珲春交警提醒,疫情还没结束,市民朋友们请不要松懈,更不可以违法驾车,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车,安全文明出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