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业主和物业,谁才是“真正”的主人?

小徐逗你乐


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建议住小区。

一个小区是公共场合,为了各家住户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才产生的物业。业主认为自己花钱买的房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物业的地位也确实挺尴尬,拿了业主的管理费,该干点活管理好小区才能对得起业主,可是有一小部分业主又不配合管理。

早段时间因为疫情,电视新闻播放了一段业主不配合保安测量体温,还殴打保安的事情,伤的比较严重,最后殴打人者被判了一年六个月的坐牢!感觉大快人心;还有早两天我小区也有一个年轻人乱停小车在公共区域,一个可以当他父亲年纪的保安大叔出来管理了,年轻人不但不配合,差点殴打老者。

个人认为,只要物业是合理的管理,大家都应该遵守规则。当然那一少部分不遵守规则的,出了事情就交由公安机关去管理,坐几年牢狱就该老实了。

题主提出了这个问题,想必也是属于那一小部分范畴,你买了房子,你就是老大,你才是主人,你可以在小区里面躺着走,搞事情最好往大的搞,不然你一辈子体会不到吃国家饭的滋味。

业主和物业,没有谁是主人,谁是老大,处于互相利用关系,公共场所,谁惹事了,触犯了法律了,由法官告诉你谁才是老大业主。


阳光灿烂6666


业主从开发商手里买到房子起,小区里寸草寸土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这些都是业主花了钱的,物业只是业主们的雇佣负责管理小区的服务业主的,主次要分清楚喔。而现在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都是独断专行,我行我素,对于这样的物业业主们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按法律程序与物业解约,与这样的物业公司无须纠缠太多,就是解约再请物业管理。


无用20


物业理论上是替业主服务的,业主有权辞退,现在好多是开发商捆绑销售带来,业主根本管不了他们,靠业主来养他们,这些贷款买房的真的好可怜,要养银行,还要来养物业。我买个门面,平时见不到物业,但物业费是周边小区的若干倍。这就是黑暗,最大的漏洞就在开发商身上,找了物业,商品房销售时连带物业合同一并让你签,不签办不下来。国家应当强制在物管法里增加一条强制性内容:新建住宅小区的物业合同首次不得超过三年,首次合同结束后,物业认定由居委在业主监督下公开社会招标,堵住这个漏洞!!!!


漠野62


进户门里面你只要不影响别人,你就是主人。出了门,你啥也不是,除非你能拉到50%的业主和你一致行动。否则别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撒泡尿照照,不交物业费的货色,你配吗?


专业扫盲


业主和物业,业主才是真正的主人。物业是为业主提供公共设施服务的客体。业主公共设施的舒适感,来自于物业服务的精致。假如物业管理侵犯了业主的权利,业主委员会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或更换物业公司。物业和业主是一对矛盾体,物业尽力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而业主也应多一份理解和尊重。


曦阳Zzz


小编你是业主还是物业,我先抽你一万个大嘴巴,你要是没房子就到月球去,滚出地球,想打死你的有70个亿个业主,慢慢享受,


鹿鸣之什108


现在的物业如同旧社会地主家的管家,如果是太有钱的大大地主,管家的身段也就水涨船高,对主就可能三心二意,夲未倒置,仆大欺主,尾大不掉,可能还起杀心,业主们啊,历史的教训不能忘啊


乐翻天199803851


先弄明白物业是是干什么吧?物业是业主花钱雇来服务的,业主就是上帝,服务不好就滚蛋。现在某些物业人员根本不清楚自已的地位,好像自己是小区的主人,不务正业,动辄指手画脚,态度恶劣,别忘了业主才是你们衣食父母。


斯文他爹


这个问题需要分不同的角度,首先产权上,业主是主人;物业公司是依据合同来进行服务工作的,就如同你花钱请一个保洁阿姨来给你打扫卫生,您问保洁阿姨和你随时主人呢?

其次,从社会公共层次层面——物业公司具有一定社区服务的性质,比如在此次疫情中,很多业主都会感到受到物业的“阻挡”,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的权利来源于法律公共事务的赋予。

说得直白一点,你和你老公(老婆),随时家的主人呢?都是,也都不是。物业与业主也是如此,都是法律赋予相应的职责,都是小区的主人,都应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与理解。


池鹤


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业主是众人,众人心都难齐,各自都有自己的小算盘;而物业不同,物业是企业,企业是有指挥的组织,所谓业委会很多时候都被物业渗透腐朽,所以根本原因不是法律,而是人群,法律再好人群实施不了就只能被物业鱼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