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新鄉原陽:3月2日起,原陽“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將予以處罰

在疫情防控期間,全縣各居民小區實行了禁止機動車駛入的措施,為緩解停車難的問題,原陽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根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對各小區主要進出口及周邊道路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行為不予處罰,但機動車在小區大門口道路兩側、交通信號燈下、交通十字路口等隨意停放現象尤為嚴重,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現象直接影響居民出行安全,存在較為嚴重的通行隱患。

根據原陽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2020年2月27日下發的“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允許車輛進出小區(社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通知”要求,為更好的服務復工復產,營造暢通有序的道路通行環境,原陽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決定自2020年3月2日起,對新老城區“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的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2020年3月2日(含)後,機動車在原陽行政區內實施“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的違法行為,一律錄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並予以處罰,敬請廣大駕駛人悉知並相互轉告。

特此通告。

原陽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二O二O年二月二十九日

(原陽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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