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黃河南堤於家灣決口的危害與洪澤湖新灘的復墾


黃河南堤於家灣決口的危害與洪澤湖新灘的復墾

南宋末年,黃河灌泗奪淮,淮海大地黃流衝蕩,災難頻仍。明代嘉靖年間,大清口(袁集桂塘附近)淤墊成陸之後,黃河全流由泗陽而來,經吳城、南陳集到碼頭與淮河會合,淮河水弱則向南入湖,淮河水強則向東入海,黃淮並漲則漫處衝蕩。清口(今碼頭鎮御壩村附近,原稱小清口)治水成為皇帝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皇帝親臨,大臣雲集,為保漕運暢通,大築高家堰抬高淮河水位“蓄清刷黃”,洪澤湖水直抵碼頭,高家堰以西黃河以南的大部分田地都淹沒在湖水之中了。

道光十二年(1832)八月,吳城以西泗陽境內的黃河南堤在於家灣決口,《光緒丙子清河縣誌》記載為“泗陽奸民所為”。《淮陰風土記》在寫到“砂礓河”(在吳城鎮淮泗村南邊)時這樣寫道:“先是泗陽有陳端者,一老書生耳,以田在河岸,逼於大湖,乃作奇想,以道光十二年八月聚眾夜開於家灣黃河南堤,欲借河淤以美其田。詎大溜一動,不可遏止,水由龍窩直下南新集,經砂礓嘴後,沙質隨流東瀉,所過成深溝,遂成此河。”造成的嚴重後果是:“吳城鄉圖上數甲,盡淪於水,古之吳城、腰鋪等鎮,遂不可求。”這樣就加大了洪澤湖區的水患。陳端罪在不赦,“身陷刑戮,號為奸民”。

道光十三年(1833)正月“始塞決口,復故道。”過了一段時間,於家灣決口堵塞工程使淹沒的地方先後出水成為淤灘,由官方招引周邊大戶前來認領開墾,統稱“於工灘”。吳集一帶最先出水,稱為“原丈”;吳集東南吳家大窪一帶遲一些出水,稱為“續涸”;再向西南到砂礓河兩岸(吳城鎮的淮泗村和韓橋鄉的興旺村)出水更遲一些,稱為“復涸”。相傳於工灘開領之時,清河(今淮陰)、桃園(今泗陽)兩縣為地界在砂礓嘴爭吵了很久也無法確定,當時清河有三位參與者扛起三口大鐘向前急奔,歇肩的地方就定為邊界。爭回的地方寫在徵冊中,叫做“越佔”,共一百六十頃還多一些。後人就在這裡建一廟宇,塑像三尊,加上三口大鐘,來祭祀他們。

咸豐五年(1855),黃河自河南省蘭儀縣銅瓦廂決口向山東利津關入渤海,徐州以南的黃河頓時乾涸成為“廢黃河”,高家堰以西黃河以南的湖面成為“新湖灘”。水退沙停,大面積的湖灘都可以復墾為農田。清河縣衙(吳棠為縣令)根據湖水乾涸的先後情況劃定區域,招引外地大戶前來認領開墾,謂之“招領”。

咸豐五年最先招領的湖灘統稱為“上灘”(也稱“原灘”),共855頃39.318畝,以“人、壽、年、豐”為字號自高家堰起由東南向西北分佈。根據《淮陰風土記》的零星記載分析:高堰村小橋一帶屬“人”字號,小橋南北,有豐濟倉地三十頃零一些;南陳集的漁塘一帶,屬“壽”字號;韓橋鄉的張圩以北和南陳集的林圩一帶,屬“年”字號;趙公河張家渡口以西吳城鎮的城南村(原更生村)一帶,屬“豐”字號。

原南陳集鄉的漁塘村、壽塘村及其二村之間的魯黃村大概都與“壽”字號有關;當地的士族有魯、黃、孫三姓,著名人物魯一同(《咸豐四年清河縣誌》為吳棠鑑修、魯一同撰修)在此營田造宅,讓他的兒子魯仲實(《光緒丙子清河縣誌》的撰修人之一)住在這裡;魯仲實(魯賁)在此還寫了許多詩,其《湖濱雜詩》記錄了初墾時的光景:“僻土初通軫,連村徑易迷。裹糧盈橐少,積草與門齊。夜火船歸渡,晨風菜滿畦。極天愁甲騎,遊甕此醢雞!”“野色綿綿白,春塘瀲瀲深。遠天初種樹,小雨忽成林。土俗勤趨事,方言互審音。鄉鄰勞過從,亦未阻幽尋。”魯仲實還在《秋雨雜詩》的序言中寫道:“洪湖之濱,新得官壤數百畝,三面阻河,人跡罕至,蒲柳蔽野,鳧雁叫天;中有止水清冽,其深不測,可以洗心,可以嘯泳。”其中的“止水”二字是指著名的“烏魚塘”,《淮陰風土記》載:“當放墾之初,湖水未盡涸,傳有烏魚兩尾,長各數丈,見此塘中。土人掩而捕之,鉤叉交下,魚竟趨東北而逝。鰭鬣所經,成大泓子,長三四里,寬二三丈。”

咸豐九年(1859)再次招領的湖灘統稱為“下灘”(也稱“尾灘”),共1093頃75.129畝,以“時、世、和、泰”為字號再由西北向東南分佈。吳城鎮的南圩(王圩)、韓橋鄉的沙河、趙河一帶屬“時”字號;韓橋鄉的小王集、天河一帶屬“世”字號;韓橋鄉的張圩處在“上灘”與“下灘”的分界線上,張圩以南到趙集一帶屬“和”字號;順河集(順在張福河邊的臨湖集市,原屬清河縣、淮陰縣,解放後分設洪澤縣後,順河集劃給洪澤縣)一帶屬“泰”字號。

湖灘地環境惡劣,災害眾多,開墾困難,但因有優惠政策,一時官紳承墾如狂。前面提到的魯氏父子就是一例;順河集集市的根基,是山陽王永齡承領後又讓給別人經營的;段芝貴(北洋軍閥著名將領,辛亥革命前隨江北提督段祺瑞駐清江)也曾在“泰”字號湖灘地上開辦私產“大有公司”,後人謂之“段圩”。再如老張集人鄭氏,領了四五十頃湖灘地,開辦“鄭廠”,興旺之時,“墾熟田肥,富名遂甲於全縣。其莊中群佃,可二百家,與主人同在槍樓保護之下。主人又有手機關槍一,壯丁數十,以為武備。而門有騾馬,家有囷倉,其足以保此莊園”(《淮陰風土記》)。特別是張汝梅(光緒二十三年任山東巡撫),本為河南密縣人,當時以“道員”的身份寓居此地(楚州有張公館),也報領了117頃湖灘地。光緒初年,張汝梅任廣西右江道臺,將湖灘上的事情交給近戚經營,這個近戚仗勢欺人,橫暴不法,張汝梅很氣憤,將湖灘地交給官家,指定將土地收入用於山陽、清河兩縣的教育、慈善事業。張汝梅入官的田地,叫做公田,其中包括上灘田24.90頃,下灘田88.38頃;而張氏客莊築有土圩,稱做“張家圩”。時則開辦義學,設立公田局,漕標(漕運總督所屬的綠營兵)輪流派馬兵駐紮張圩維持秩序。因此商販雲集,張圩就成為湖灘上的一個集市。

湖灘地最怕淮河水大、湖水上漲。吳棠在升任漕運總督後曾上奏朝廷道:“湖灘地畝,本系黃流漫灌而成。高田則沙薄居多,低田則湖水易漫;無河渠灌輸之利,無堤圩畔岸之防。春來雨澤偶遲,旱災立見;夏秋湖水盛漲,淹漫尤多,他境雖極豐年,湖租僅得中稔。”不僅如此,上下灘之民,在民國十年(1921年)、民國二十年(1931年)曾遭遇過兩次大水災,其狀慘不忍睹。《淮陰風土記》較為詳細的記載瞭如下情況:“此兩次之水,皆盛於七月,而消於九月之杪。民十猶得刈黍,甚且割豆。民二十之水,黍、豆一粒未收。沿湖一帶,水與堤平,自順河集迤西,乃至鄭廠,深達三公尺,屋頂皆漫,積薪漂過湖西。洪湖大堤上,挈家露處,野炊如雲。當其初漲,灘民爭先打圩,以資搶護,男女老幼行雨水中,偶見蟻隙,趕即堵合,人聲鑼聲,晝夜如沸。然湖水勢盛,得保全者十不能一。乃又有於宅邊各築小圩者,而小圩亦往往不保。湖邊大戶或系船以待,中下之戶唯聞哭聲。張福河失其西岸,高桅遍野,隨處可航。天然河迤西,舟行數里,不見一人。張家圩一帶,最淺處猶二公尺。如是者將兩月,十室九倒牆,十人九爛腳,黍、豆生芽,悉爛水中。”湖水長期滯留、難以下洩。民國十年的大水,是衝倒雙金閘後,經張福河進入鹽河排入黃海的;民國二十年的大水,是因為高郵、邵伯的湖堤多處決口而下洩揚州運河進入長江的。

洪澤湖通往碼頭鎮清口之處的河流在道光年間原有七條,都是治理湖灘淤沙、導淮水注清口、保證漕運通行的引河。道光二十九年(1849),黃河暴漲,黃河堆堤岌岌可危,河道總督楊以增決然開掘吳城七堡(在今碼頭鎮)黃河南堤,洩黃河水入洪澤湖,於是多條引河都被淤塞,從咸豐《清河縣誌》中的“咸豐四年河口圖”上可以看出,後來新湖灘上的河流只有三條:太平引河、張福河、新天然引河(簡稱天河)。咸豐五年黃河北徙之後首先放領的“人、壽、年、豐”四個字號的上灘地,就是道光二十九年放水入湖淤積而成的;而咸豐九年放領的“時、世、和、泰”四個字號的下灘地,則是黃河北徙湖水下降後形成的。從咸豐五年到民國二十五年(1937)之間,社會動盪,戰事頻仍,湖灘治水難以大有作為,只是趙公河開挖堪稱一大善舉。民國五年(1916)之前,趙公河的前身是大灘與於工灘的官溝,只有一丈多寬、一二尺深,很難排洩陳集以西及黃河堤以南的大面集深水。其兩旁的鴨子塘、吳家大窪(南吳集東南的大面積窪地)、官柴窪(王圩之南,天然引河入湖口東河頭、西河頭以北的大面積窪地,所產柴草歸公家所有),總面積有七百餘頃,都在水中。最深之處,往往夏秋積水,經冬難退。光緒二十六年(1900),清河知縣洪槃提議開此溝為河,因為崗位調離而未遂心願。直到民國四年(1915)秋天,淮陰縣知事趙邦彥查案到此,見官柴窪水深及肩,訪問打魚人,慨然生開河之志。次年(1916)春天就組織發動大舉開河,鄭廠以北在官溝的基礎上,鄭廠以南在天然河的基礎上,開成之河共長二十里半,西會沙礓河之水,東北會新天然河之水南下入湖。於是,積水全部疏出,窪地全部乾涸,百姓感恩戴德,就將此河稱為“趙公河”。

民國時期,國民中央政府也做了一些淮河治理工作,在 1931年4月大災以後,實施第一期“導淮”工程,因1937年全面抗戰而中止。在這次工程中,疏浚了張福河和舊黃河,興建了楊莊活動壩……,但因工程規模太小,張福河和古黃河等入海工程排水量很低,沒有發揮多大的作用。整個淮河流域包括洪澤湖灘地上水災面貌,沒有什麼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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