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黄河南堤于家湾决口的危害与洪泽湖新滩的复垦


黄河南堤于家湾决口的危害与洪泽湖新滩的复垦

南宋末年,黄河灌泗夺淮,淮海大地黄流冲荡,灾难频仍。明代嘉靖年间,大清口(袁集桂塘附近)淤垫成陆之后,黄河全流由泗阳而来,经吴城、南陈集到码头与淮河会合,淮河水弱则向南入湖,淮河水强则向东入海,黄淮并涨则漫处冲荡。清口(今码头镇御坝村附近,原称小清口)治水成为皇帝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皇帝亲临,大臣云集,为保漕运畅通,大筑高家堰抬高淮河水位“蓄清刷黄”,洪泽湖水直抵码头,高家堰以西黄河以南的大部分田地都淹没在湖水之中了。

道光十二年(1832)八月,吴城以西泗阳境内的黄河南堤在于家湾决口,《光绪丙子清河县志》记载为“泗阳奸民所为”。《淮阴风土记》在写到“砂礓河”(在吴城镇淮泗村南边)时这样写道:“先是泗阳有陈端者,一老书生耳,以田在河岸,逼于大湖,乃作奇想,以道光十二年八月聚众夜开于家湾黄河南堤,欲借河淤以美其田。讵大溜一动,不可遏止,水由龙窝直下南新集,经砂礓嘴后,沙质随流东泻,所过成深沟,遂成此河。”造成的严重后果是:“吴城乡图上数甲,尽沦于水,古之吴城、腰铺等镇,遂不可求。”这样就加大了洪泽湖区的水患。陈端罪在不赦,“身陷刑戮,号为奸民”。

道光十三年(1833)正月“始塞决口,复故道。”过了一段时间,于家湾决口堵塞工程使淹没的地方先后出水成为淤滩,由官方招引周边大户前来认领开垦,统称“于工滩”。吴集一带最先出水,称为“原丈”;吴集东南吴家大洼一带迟一些出水,称为“续涸”;再向西南到砂礓河两岸(吴城镇的淮泗村和韩桥乡的兴旺村)出水更迟一些,称为“复涸”。相传于工滩开领之时,清河(今淮阴)、桃园(今泗阳)两县为地界在砂礓嘴争吵了很久也无法确定,当时清河有三位参与者扛起三口大钟向前急奔,歇肩的地方就定为边界。争回的地方写在征册中,叫做“越占”,共一百六十顷还多一些。后人就在这里建一庙宇,塑像三尊,加上三口大钟,来祭祀他们。

咸丰五年(1855),黄河自河南省兰仪县铜瓦厢决口向山东利津关入渤海,徐州以南的黄河顿时干涸成为“废黄河”,高家堰以西黄河以南的湖面成为“新湖滩”。水退沙停,大面积的湖滩都可以复垦为农田。清河县衙(吴棠为县令)根据湖水干涸的先后情况划定区域,招引外地大户前来认领开垦,谓之“招领”。

咸丰五年最先招领的湖滩统称为“上滩”(也称“原滩”),共855顷39.318亩,以“人、寿、年、丰”为字号自高家堰起由东南向西北分布。根据《淮阴风土记》的零星记载分析:高堰村小桥一带属“人”字号,小桥南北,有丰济仓地三十顷零一些;南陈集的渔塘一带,属“寿”字号;韩桥乡的张圩以北和南陈集的林圩一带,属“年”字号;赵公河张家渡口以西吴城镇的城南村(原更生村)一带,属“丰”字号。

原南陈集乡的渔塘村、寿塘村及其二村之间的鲁黄村大概都与“寿”字号有关;当地的士族有鲁、黄、孙三姓,著名人物鲁一同(《咸丰四年清河县志》为吴棠鉴修、鲁一同撰修)在此营田造宅,让他的儿子鲁仲实(《光绪丙子清河县志》的撰修人之一)住在这里;鲁仲实(鲁贲)在此还写了许多诗,其《湖滨杂诗》记录了初垦时的光景:“僻土初通轸,连村径易迷。裹粮盈橐少,积草与门齐。夜火船归渡,晨风菜满畦。极天愁甲骑,游瓮此醢鸡!”“野色绵绵白,春塘潋潋深。远天初种树,小雨忽成林。土俗勤趋事,方言互审音。乡邻劳过从,亦未阻幽寻。”鲁仲实还在《秋雨杂诗》的序言中写道:“洪湖之滨,新得官壤数百亩,三面阻河,人迹罕至,蒲柳蔽野,凫雁叫天;中有止水清冽,其深不测,可以洗心,可以啸泳。”其中的“止水”二字是指著名的“乌鱼塘”,《淮阴风土记》载:“当放垦之初,湖水未尽涸,传有乌鱼两尾,长各数丈,见此塘中。土人掩而捕之,钩叉交下,鱼竟趋东北而逝。鳍鬣所经,成大泓子,长三四里,宽二三丈。”

咸丰九年(1859)再次招领的湖滩统称为“下滩”(也称“尾滩”),共1093顷75.129亩,以“时、世、和、泰”为字号再由西北向东南分布。吴城镇的南圩(王圩)、韩桥乡的沙河、赵河一带属“时”字号;韩桥乡的小王集、天河一带属“世”字号;韩桥乡的张圩处在“上滩”与“下滩”的分界线上,张圩以南到赵集一带属“和”字号;顺河集(顺在张福河边的临湖集市,原属清河县、淮阴县,解放后分设洪泽县后,顺河集划给洪泽县)一带属“泰”字号。

湖滩地环境恶劣,灾害众多,开垦困难,但因有优惠政策,一时官绅承垦如狂。前面提到的鲁氏父子就是一例;顺河集集市的根基,是山阳王永龄承领后又让给别人经营的;段芝贵(北洋军阀著名将领,辛亥革命前随江北提督段祺瑞驻清江)也曾在“泰”字号湖滩地上开办私产“大有公司”,后人谓之“段圩”。再如老张集人郑氏,领了四五十顷湖滩地,开办“郑厂”,兴旺之时,“垦熟田肥,富名遂甲于全县。其庄中群佃,可二百家,与主人同在枪楼保护之下。主人又有手机关枪一,壮丁数十,以为武备。而门有骡马,家有囷仓,其足以保此庄园”(《淮阴风土记》)。特别是张汝梅(光绪二十三年任山东巡抚),本为河南密县人,当时以“道员”的身份寓居此地(楚州有张公馆),也报领了117顷湖滩地。光绪初年,张汝梅任广西右江道台,将湖滩上的事情交给近戚经营,这个近戚仗势欺人,横暴不法,张汝梅很气愤,将湖滩地交给官家,指定将土地收入用于山阳、清河两县的教育、慈善事业。张汝梅入官的田地,叫做公田,其中包括上滩田24.90顷,下滩田88.38顷;而张氏客庄筑有土圩,称做“张家圩”。时则开办义学,设立公田局,漕标(漕运总督所属的绿营兵)轮流派马兵驻扎张圩维持秩序。因此商贩云集,张圩就成为湖滩上的一个集市。

湖滩地最怕淮河水大、湖水上涨。吴棠在升任漕运总督后曾上奏朝廷道:“湖滩地亩,本系黄流漫灌而成。高田则沙薄居多,低田则湖水易漫;无河渠灌输之利,无堤圩畔岸之防。春来雨泽偶迟,旱灾立见;夏秋湖水盛涨,淹漫尤多,他境虽极丰年,湖租仅得中稔。”不仅如此,上下滩之民,在民国十年(1921年)、民国二十年(1931年)曾遭遇过两次大水灾,其状惨不忍睹。《淮阴风土记》较为详细的记载了如下情况:“此两次之水,皆盛于七月,而消于九月之杪。民十犹得刈黍,甚且割豆。民二十之水,黍、豆一粒未收。沿湖一带,水与堤平,自顺河集迤西,乃至郑厂,深达三公尺,屋顶皆漫,积薪漂过湖西。洪湖大堤上,挈家露处,野炊如云。当其初涨,滩民争先打圩,以资抢护,男女老幼行雨水中,偶见蚁隙,赶即堵合,人声锣声,昼夜如沸。然湖水势盛,得保全者十不能一。乃又有于宅边各筑小圩者,而小圩亦往往不保。湖边大户或系船以待,中下之户唯闻哭声。张福河失其西岸,高桅遍野,随处可航。天然河迤西,舟行数里,不见一人。张家圩一带,最浅处犹二公尺。如是者将两月,十室九倒墙,十人九烂脚,黍、豆生芽,悉烂水中。”湖水长期滞留、难以下泄。民国十年的大水,是冲倒双金闸后,经张福河进入盐河排入黄海的;民国二十年的大水,是因为高邮、邵伯的湖堤多处决口而下泄扬州运河进入长江的。

洪泽湖通往码头镇清口之处的河流在道光年间原有七条,都是治理湖滩淤沙、导淮水注清口、保证漕运通行的引河。道光二十九年(1849),黄河暴涨,黄河堆堤岌岌可危,河道总督杨以增决然开掘吴城七堡(在今码头镇)黄河南堤,泄黄河水入洪泽湖,于是多条引河都被淤塞,从咸丰《清河县志》中的“咸丰四年河口图”上可以看出,后来新湖滩上的河流只有三条:太平引河、张福河、新天然引河(简称天河)。咸丰五年黄河北徙之后首先放领的“人、寿、年、丰”四个字号的上滩地,就是道光二十九年放水入湖淤积而成的;而咸丰九年放领的“时、世、和、泰”四个字号的下滩地,则是黄河北徙湖水下降后形成的。从咸丰五年到民国二十五年(1937)之间,社会动荡,战事频仍,湖滩治水难以大有作为,只是赵公河开挖堪称一大善举。民国五年(1916)之前,赵公河的前身是大滩与于工滩的官沟,只有一丈多宽、一二尺深,很难排泄陈集以西及黄河堤以南的大面集深水。其两旁的鸭子塘、吴家大洼(南吴集东南的大面积洼地)、官柴洼(王圩之南,天然引河入湖口东河头、西河头以北的大面积洼地,所产柴草归公家所有),总面积有七百余顷,都在水中。最深之处,往往夏秋积水,经冬难退。光绪二十六年(1900),清河知县洪槃提议开此沟为河,因为岗位调离而未遂心愿。直到民国四年(1915)秋天,淮阴县知事赵邦彦查案到此,见官柴洼水深及肩,访问打鱼人,慨然生开河之志。次年(1916)春天就组织发动大举开河,郑厂以北在官沟的基础上,郑厂以南在天然河的基础上,开成之河共长二十里半,西会沙礓河之水,东北会新天然河之水南下入湖。于是,积水全部疏出,洼地全部干涸,百姓感恩戴德,就将此河称为“赵公河”。

民国时期,国民中央政府也做了一些淮河治理工作,在 1931年4月大灾以后,实施第一期“导淮”工程,因1937年全面抗战而中止。在这次工程中,疏浚了张福河和旧黄河,兴建了杨庄活动坝……,但因工程规模太小,张福河和古黄河等入海工程排水量很低,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整个淮河流域包括洪泽湖滩地上水灾面貌,没有什么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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