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如果你是孙杨,你会怎样反驳国际体育仲裁法庭?

史努此


我不反驳,人家找各种理由害我,我就不和他玩了,让我参加我都不参加。体育说白了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体育必须回归体育运动的本身。


城顶山


我问下!我开车但没喝酒!查酒驾我吹气了!血也验了!但是给我验血的只有个兽医证!我朋友看不过去把他打了!血样也砸了! 我朋友要负什么责任?但他们说8年内我不能再开车!为什么啊?这件是和我有关系吗?我都很配合!



设计虎


没得反驳,因为真的没法解释。

说实话,我实在不理解为什么孙杨要用砸血瓶这个极端的行为来对待检查者。不要跟我说检测者的资质问题,有一百种方法处理,比如,保留血液样本,和原来的检测者一起等待新的检测者来重新检测,怎么都不应该砸毁血液样品。

可能有人说,砸了就砸了,大不了重新采集一次就可以了,我简直呵呵。这个东西我用酒驾做类比,喝了酒的司机一定是以当时的检测结果,当时的血检结果为准,如果再等个一两天,酒劲都过去了,那还检测个什么啊。这世上就没有酒驾、醉驾了。

再回到原来的问题,检测孙杨的流程到底有没有问题?真没有。主检测官有资质,只是后面带的两个助手没有资质。这就好比警察查酒驾的时候,正式民警带着两个协警带你去医院抽血,你认为两个民警没有执法权,把抽好的血砸了。这叫什么,这叫毁灭证据。会不会被判酒驾我不知道,但一个妨碍公务罪绝对妥妥的。更何况,孙杨有前科。说那些已经检验很多次,不用再检验的简直是废话。我记得以前新闻报道过一件事,一个和吸毒者同名同姓的人因为警察工作疏忽,将这个人的资料上注明曾经吸毒。好家伙,从此以后这个人悲剧了,不管他去哪里住宾馆,基本都会碰到警察查房,并且会带他去验尿,看有没有吸毒。这说明我们国家对曾经吸毒者也是反复检查,国际反兴奋剂机构对孙杨反复检查错在哪里?

后面我还看了一个给其他运动员翻案的著名律师的言论,他也认为孙杨翻案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因为太任性了,血样砸了以后就没有当时的血样了,不管孙杨有没有服用兴奋剂,人家都会认为孙杨有服用。更可悲的是,孙杨这样打脸反兴奋剂机构,这样肆无忌惮,如果反兴奋剂机构不做点什么,其他运动员岂不是有样学样,也跟着砸?那这个机构还有存在的意义吗?我要是这个机构的负责人,拼了命也要禁赛孙杨,这个口子不能开。

文章写道这里,我实在不愿意去猜测孙杨到底有没有服用兴奋剂,这已经不重要了。孙杨的职业生涯已经完结了。但这个事件依然值得我们反思。

第一,要有对错意识。不能因为孙杨是中国人就盲目挺他,其实我们换个思维想想,如果孙杨是外国人,检查人员是中国人,大家又会怎么想?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能因为国籍来分。

第二,要有规则意识。既然参加比赛,就得按照规矩来,要么就别参加。在规则的范围内去处理。如果这次,孙杨不认可那两个副手,可以。在双方共同监督下保存血样,同时要求反兴奋剂机构换人检查,而不是砸血样,绝对不会闹得这么大。不遵守规则,就要受到惩罚。

还是守点规矩吧。

最后加一句,如果评论区说什么这个运动员服用兴奋剂,没遭受太大处罚。我只想说,第一,人家吃💩你也吃?第二,就算人家吃💩,人家的吃相也没这么难看。


云在蓝天8480


孙杨事实上已经没有机会,他的机会在他的团队与中国游泳协会的指导下,机会步步丧失。现分析如下,供参考:

“暴力”抗检事件回放

孙杨“暴力”抗检事件有二个版本。

  • 第一个版本为:2018年9月4日,孙杨被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抽中接受飞行药检的随机抽查,在孙杨住所进行药检抽样。随后,装有孙杨血样的样本密封瓶被其保安用锤子砸碎。
  • 第二个版本为:......孙杨全力配合检测,他发现其中一名检测人员在未经他许可的情况下,用手机拍摄影片;还发现进行血液检测的人没有检测人员的证件和资质,也没有护士证;(孙杨)在医疗专业人士和中国游泳协会的指导下,要求兴奋剂检测机构更换有资质的检测人员,不管多晚他都可以等待和配合,但是遭到了拒绝;在场的兴奋剂检测人员决定停止检测,并将血检样本还给了孙杨。

孙杨团队提出抗辩理由

孙杨团队的人员质疑当时药检人员的资格。主要抗辩理由(孙杨的律师声明)包括如下:

  • 血检官、尿检官在内的三名人员无法提供检查需要的授权文件;
  • 血检官和尿检官无法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属于“无证上岗”;
  • “检察官”在检查报告中存在虚假陈述,恶意诽谤的行为。

中国游泳协会的指导理由

  • 孙杨在中国游泳协会的指导下,要求兴奋剂检测机构更换有资质的检测人员,不管多晚他都可以等待和配合。
  • 使用了未经专业培训、不具备法定资质人员采集运动员样本,活动是非法和无效的。
  • 不能让任何人都可以去从事与运动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兴奋剂检查工作。

“指导”下机会丧失

  • 孙杨团队的质疑仅是药检人员的资格。《兴奋剂检查流程》规定,……检查官通知时应出示有效证件和授权书。孙杨团队的质疑的理由是血检官、尿检官授权文件,采血员、采尿员并不是官员,仅仅是技术服务人员。孙杨团队质疑血检官和尿检官属于“无证上岗”。疑问是,医生、护士出诊是否需要随身携带执业资格证书?
  • 孙杨团队提出“检察官”在检查报告中存在虚假陈述、恶意诽谤的理由时,已注定了孙杨案件的走向。孙杨飞行药检的“检察官”是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派出人员,还不如直接说WADA进行了恶意诽谤来得干脆。当国际泳联认定孙杨不存在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行为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干脆也将孙杨和国际泳联列为被诉对象。
  • 提出“违法”实际上堵住了全部退路。血液检测的人没有检测人员的证件和资质,也没有护士证,这在中国是违法的。其理由看似十足,事实上,中国法律出于维护公共健康的需要,规定了医疗活动执业证制度,判断是否违法需要从《兴奋剂检查流程》中检索,而不是国内法。关键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派出的官员是合法的,孙杨团队提出“违法”实际上堵住了全部退路。
  • 中国游泳协会指导孙杨错误。中国游泳协会指导孙杨提出更换有资质的检测人员的理由并不成立,血检的成份可能随着时间的推迟,因饮水等原因可能发生改变。当在场的兴奋剂检测人员决定停止检测,并将血检样本还给了孙杨,决定了案件的走向。

孙杨团队、中国游泳协会应当提高自身的素养,案件在其“指导”下,机会步步丧失。血液检测的人没有证件和资质可以成为孙杨抗辩的理由,事实上,孙杨事件的抗辩理由还有许多种,如,最近服用药品等。

  • 普通人认为,诉讼或仲裁非黑即白,事实上并非如此。假设孙杨事件发生时,中国游泳协会不临场“指导”,减少反感;假设中国游泳协会在孙杨事件发生后,对其公开进行谴责;……也许没有今天的后果。本文的结论是,孙杨继续在团队、中国游泳协会“指导”下,通过上诉推翻CAS裁决几乎是零。
  • 公众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裁决孙杨被禁赛8年的理由也不要做过多的揣测,孙杨被禁赛不是因为服用禁药,而是拒绝WADA的检查。


南京徐剑


我看了一篇关于孙杨仲裁庭辩论的文章!不说任何仲裁庭组成的问题,单轮庭审辩论,我觉得孙杨团队能力有明显问题!

此次上诉并不是针对孙杨药检不合格,而是针对孙杨破坏药检样本,涉嫌阻碍药检而进行的,那我们的辩论也应基于此来进行!

如果你非要按照反兴奋剂组织的规则条例来辩论,那你怎么可能说得过人家,人家是制定者。之前孙杨胜诉中有一条核心的就是检查人员不具备资质,其中一个资质是采血人不具备杭州采血执业资质。就是所谓的采血过程不合法,可能造成对运动员的健康伤害,同时有可能违反中国相关法律,因此才阻止采血的。而此次仲裁却纠结在兴奋剂组织给的授权书是否合规,却放弃采血人资质的问题,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能力问题!其实,对于此事,个人认为就是要抓住这一点。仲裁庭不可能非常了解中国法律,而这方面的证人一定对孙杨有力。仲裁庭也不可能明确不遵守中国法律,他不敢,反兴奋剂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这么明显的证据不使用,最后甚至诉说仲裁违反瑞士宪法,这个律师脑袋肯定被驴踢了。


一足立


其实只需要提三个问题就可以了

1、当日负责检查的主检官是否知法犯法,在明知护士没有血液采集资格的情况下,雇佣并指使其进行血液采集活动?

2、当日负责采集血样的采集人员,是否明知自己只能进行护理活动,而采集血液属于诊疗或检查活动范畴,其本人不仅需获得WADA的授权,并且必须同时获得中国反兴奋剂检测机构的授权?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是否属于非法采集血液样本?

3、当日负责尿样检查的采集人员,是否接受过所需从事工作的专业培训,是否依照WADA的相关程序规定获得资格授予?在没有获得WADA资格授予的情况下,是否属于非法进行尿样采集工作?

这里面我们必须指出的是,第二个问题,国际组织授权的人员,要在中国境内开展职务活动,必须获得中国国家管理机构的许可,这是一个基本法律原则,否则国际刑警组织就可以随便指派某个国家的警察来中国抓人,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法律问题,而是事关国家主权的原则问题!中国是一个主权国家,主权国家的权益,不容任何组织和个人肆意践踏!每一个中国人,也应当自发抵制各种无视中国法律,侵害中国国家主权的行为,中国国家反兴奋剂机构也必须主张,国际反兴奋剂机构授权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中国的相关法定规范和制度下开展工作!!!


一笑风云过


2013年因无证驾驶被拘留;

2013年打骂恩师反目成仇;

2014年服用兴奋剂被揭发;

2015年世锦赛又无故退赛;

2016年被检查出尿检阳性;

2017年里肘击巴西女选手;

2018年抗拒药检砸坏血样;

2019年亚运会代言风波。

还有吗?

欢迎补充…

体育运动重在参与,一个德不配位投机取巧的人即使拿得冠军,也不会赢得尊重。


无所不能无所不知fit


许多人还不明白事实真相,真相往往很简单,这不是悬疑片!孙杨曾经投诉过的当年一个检验助理小护士,当时未被追责反而被提拔,如今这位助理成为了主检验员专门抽了一个晚上打电话约了自己高中同学(一个普通医院护士)和一个“死党男闺蜜”建筑工人,该哥们临时穿着大裤衩大拖鞋被拉来充当“国际反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男检验员兼司机的,就这么一行人不带最重要的手续,两个人都没证件,严重违反检验操作规程,试问,这样的抽取结果,以及这样一群人的样品保管方式,说白了只有主检查员一个人无另外专职授权检验员的监督,谁敢确保最终移交给国际组织的结果是公平公正的?这就像你考大学,全国的考场都是三个老师同时监考同时收发试卷,阅卷组也是多名老师一同监督阅卷,而你的考场只有一个真正的监考老师或者阅卷老师操作一切!更何况这个老师是你曾经向教育部门投诉过的一个老师!试问这样的违规操作你肯交给他吗?这样的违规操作有何公平可言?

关于孙杨事件的几点说明和科普:

1.国际泳联(FINA)是支持孙杨的,他们认为孙杨并没有服用兴奋剂,而且承认他所获的荣誉;

2.起诉孙杨的是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他们够狠,不但起诉了孙杨还起诉了支持孙杨的国际泳联;

3.孙杨被禁赛并不是因为服用兴奋剂,而是因为所谓的“暴力抗检”行为;

4.俄罗斯被禁赛也是WADA干的;


扯淡请打草稿


很简单,在砸检测瓶的第二天早上公开发文道歉,忏悔,以争取从轻发落。

理由: 因为昨天晚上取样完之后孙杨已经在回复单上签字了,签字后意味着你对当时的临检采样没有异议,且样瓶已经是药检中心的财产了,孙杨及其团队无权对样瓶做进一步处置。


雾都老徐


这完全不合规,试问一下如果在法庭上只有法官资质是合法的,其余都是随便拉过来的人,这样可以开庭吗?[捂脸]我还要理会控方所谓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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