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停电后沈阳男子冷库中86万冻鱼融化损失惨重,这个损失谁负责?

2019年11月,法院公布一起因停电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的纠纷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家住新民市前当堡镇的居民洪某与江苏省东台市百岁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9日签订了《鲜鱼加工供货合同书》,由洪某向该公司提供有偿加工鲜鱼服务。

在鲜鱼冷冻期间,却突然遭遇停电长达25小时。停电后,洪某虽采取了其它措施,但仍然未能阻止冷库中价值885557元冷冻鲜鱼融化。

在交货时,洪某将部分融化的鲜鱼发往江苏,但因为该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被退回后这批鲜鱼暂存在当地冷库。

洪某认为,自己遭受的巨额损失全是因为突然停电引起,于是他将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告上法庭。

经检验,洪某在新民冷库里剩余的冷冻鲤鱼和草鱼损失金额为466136.25元,暂存江苏的冻鱼损失金额为394200元。鉴定费花费7324元。

另查明,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在英大泰和保险投保了设备险,供电责任险,本次事故是供电责任险赔偿范围内,每次事故每人限额是200万元。

最终,法院宣判,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赔偿原告洪某经济损失鱼损失86万余元,以及交通费、仓储费、鉴定费、电费等共计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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