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 征地拆迁案件中,村委会扮演着什么角色?

在征地拆迁案件中,大家对于村委会在征地拆迁中,扮演的角色是什么,以及如何应对某些村干部的难看嘴脸,会觉得有疑问。

第一,村委会是不是一级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根据法条可以看出: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的服务对象本村村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再看《宪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第九十五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由此可见,我国最低一级政府是乡镇人民政府。

结论:村委会不属于一级政府,简单的说,村委会就是本村村民选举出来为本村村民服务的自治组织。(所以,面对村委会不要害怕,他们就是为我们服务的,强势一点对你有好处。)

征地拆迁案件中,村委会扮演着什么角色?

第二,村委会有权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吗?

经常会有朋友把村委会发布的安置补偿方案和土地征收公告发给我看,并告诉我,村里把我们的土地卖给了某某开发商,要来拆我们的房子,不同意的,还威胁我们强拆。那么问题来了,小小的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有权强拆房屋吗?

敲黑板了!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翻译过来,就是只有市政府和县政府才有权进行土地征收,并且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和土地征收公告。

结论:当村干部要拆你的房子或者威胁你的时候,就勇敢的拒绝他们,他们是无权征收的。

征地拆迁案件中,村委会扮演着什么角色?

第三,村委会为什么乐衷劝村民签字?

在征地拆迁中,最忙碌的身影不是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而是村委会的村干部(村长、书记、妇女主任等)到各家各户劝本村村民签字,并采取各种威逼利诱的手段。

村委会虽然不是政府,但是还是要受到地方政府的领导。为了自己的“宝座”也要迎合上面人的脸色,同时各种关系户要在拆迁过程中渔利,推动拆迁进程。这里话不多说,大家明白就行。

第四,面对村委会的威逼利诱,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办?

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虽然不是官员,平时也是有点权力的,面对征收中他们难看的嘴脸应该怎么办?

首先,向其索要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批准文书和土地征收公告以及安置补偿方案。这三个文件,缺一违法。如图所示:

其次,违法用地,勾结外部人员占用土地的时候,应该拨打12336国土资源部违法占地投诉热线。村委会无权在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买卖土地,擅自占用耕地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还有一个方法,百度xx省国土资源厅官网,打开官网后右下角有一个实名举报的栏目,点进去写好就行。

再次,有时候上一级政府把土地补偿款发下来之后,村委会非要扣留一大部分,不给大家足额的补偿。这个时候涉及到贪污腐败的,直接上本县反贪局和纪检委举报,本来钱也不多,再不给足,真的是没法生活。

征地拆迁案件中,村委会扮演着什么角色?

好了,今天村委会就讲到这里,相信通过本文,各位被征收人应该对村委会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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