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石家莊最牛釘子戶,要不給商鋪,要不就給五千萬,究竟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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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城市在發展,城市的建設也不能落戶還一定要跟得上時代這話誰都知道但是像在城市之中的老房子什麼的拆遷問題就是現在最難解決的問題,在拆遷的住戶中難免有一些有對拆遷款的賠償覺得不滿意的地方,然後就死守著自己的房子就是不讓開發商來拆除這就出現了釘子戶。在石家莊就有一個最牛釘子戶,他的房子在哪裡已經成為了一座危房已經沒有了居住的可能,甚至是牆體都開裂了房子的主體也是搖搖欲墜可能在裡面打個噴嚏都可能把房子震塌一樣。

但是已經這樣了房主還是不拆這讓其他的居民為出行也是很擔憂安全的問題因為這個房子也在交通道路上。住戶的條件就是沒有五千萬是不可能拆房的這我覺得有點得不償失這房子已經這樣了估計房子也堅持不了幾年了所以我勸房主在房子還立得住的時候趕緊和開放商協調拆了吧不然哪天房子自己都堅持不住了。


保定事兒


這些年城市建設發展比較快,很多有宅基地的居民在宅基地上蓋上商鋪對外出租,尤其一些交通便利的地方,前面是商鋪,後面是住宅,每月幾千元的租金,戶主生活非常的愜意。紅旗大街上的這家差不多也是這種情況。這類住宅遇到拆遷賠償時,戶主會強調自己住宅的特殊性,半商業半住宅,以拆遷損失會很大為由,索要很高的賠償。這位網紅樓戶主就提出了索要商鋪,或者用五千萬來解決問題。這肯定超出了拆遷方的補償範圍,在拆遷方眼裡,這只是一塊宅基地,按一般住宅標準賠償。這就出現了狼有狼的道理,羊有羊的理由,在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只能擱置。網上有很多人支持戶主,我覺得大家首先要知道,他這是居民住宅,不是商鋪用地,拆遷賠償時應該以宅基地標準來。再者在宅基地上蓋商鋪有私搭亂建的嫌疑,從前沒有人管,也不代表現在合法。所以我覺得這位網紅樓戶主有些貪心。

現在網紅樓都快成危房了,不知道哪一天會出現意外,倘若傷了人,戶主是需要擔責任的。不要等出了事再後悔!


醉臥聽雨軒


今天跟媳婦兒下班從這網紅樓門前過,媳婦兒觀點是拆遷之前人家是商鋪那就賠商鋪唄,我答到:首先土地性質就是住宅用地又不是商業性質的,為什麼要給你商鋪?要是這樣每個小區臨街一樓用戶都開個小賣鋪幹上十年二十年的,到時候拆遷或者有啥事兒補償就都可以要商鋪和錢了? 再有周邊要是幾家或者很多家都不同意拆遷規劃那就是方案有問題,但現在是整個村子周邊都拆遷完畢了就剩這一家,那說明是其個人問題太貪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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