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王和平局长就驻马店市二中与市11中联合办学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5月23日,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与市第十一初级中学联合办学暨市二中东校区揭牌仪式在市十一中隆重举行。就有关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和平同志。

1、问:您好!请您谈谈市二中与市十一中实行联合办学的背景是什么?

答:好的。2011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区)都要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目标。作为我们市中心城区来讲,由于近些年来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城区学龄人口不断增多,但学校建设相对滞后,造成“大班额”问题较为严重。同时,城区学校之间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差距也很大,导致“择校热”问题也很突出。以上问题的存在,不仅有违教育公平,不利于素质教育实施,更严重影响了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在社会上也引起了不良反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解决市中心城区学校长期存在的“大班额”、“择校热”两大难题,加快促进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8年春季,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经市教体局党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我们制定出台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实施方案(试行)》,决定自今年起,在市区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启动实施联合办学工作。这就是市二中与市十一中实行联合办学工作的背景。

2、问: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实施步骤是怎么安排的?

答:2018年秋季学期,市中心城区有不少于20%的义务教育学校参与联合办学。2019年秋季学期,市中心城区60%义务教育学校参与联合办学。2020年秋季学期,市区及两区所辖有条件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参与联合办学。

3、问:请您介绍下目前我们实行的联合办学主要有哪些模式?

答:主要采取了以下两种模式:

(一)教育集团。教育集团是一体化管理的组织形式,由市或两区教体局指定的某所学校为牵头学校(如:甲学校,下同),联合2-3所成员学校组成。市直学校牵头的教育集团各校法人地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其他教育集团由两区自主决定。牵头学校每年派出不低于成员学校起始年级30%的专任教师(含半数的骨干教师)到成员学校进行交流。同时派出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成员学校主抓教育教学。各成员学校派出相应数量的专任教师到集团牵头学校交流,3年为一周期。集团设校务管理委员会,由总校长(牵头学校校长)、副总校长(各成员学校校长)等人员组成,负责集团的日常管理。通过统一集团学校内部管理,统筹安排教学工作,均衡师资力量配置,实现集团学校集群发展,共同提升。各校增挂“甲学校教育集团××校区”校牌。

(二)一校多区。由市或两区教体局指定的甲学校牵头,联合2-3所成员学校(含新建校区)组成。以甲学校为主导,各成员学校参与,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甲学校每年派出不低于成员学校起始年级30%的专任教师(含半数的骨干教师)到成员学校进行交流,3年为一周期。校际之间实行“一个统筹,两个交流,三个共享,四个统一”。一个统筹,即整体工作由联席办公会议统一研究,统筹安排。两个交流,即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和教师都要根据工作需要实行交流或轮岗。三个共享,即实行管理模式、教学资源和教研成果的共享。四个统一,即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教学计划和进度、统一科研活动(包括教研、科研、作课、考试及开展艺术节、运动会等活动)、统一质量考核(包括管理水平、教学水平、师资培训、教育管理、教学质量等)。各成员学校增挂“甲学校××校区”校牌。

4、问:为了确保联合办学工作取得实效,市教体局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答: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予以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办学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市教体局将会同两区教体局成立联合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对联合办学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市、区教体局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有关具体工作。两区教体局及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联合办学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规章制度。有关学校要在联合办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结合本方案要求和所确定办学模式,以牵头学校为主,会同成员学校,共同研究制定具体详尽、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好校长和教师开展交流和联合办学的各项规定。在联合办学过程中,涉及学区调整、学生分流等事关学生切身利益问题时,要在遵循上级有关精神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平稳推进。

(三)强化协作机制。市及两区教体局要密切沟通,加强协作。教育人事、师训、教研和督导等相关科(股)室及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做好配套衔接。人事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对联办学校人员交流工作的激励与考核机制,落实相关待遇,保障相关学校教师增配,制定对取得突出成绩人员优先评奖晋职制度。建立联合办学分包制度,定点跟踪问效。师训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对联办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教研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科学统筹联办学校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督导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案,定期开展对联合办学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学校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并对联合办学取得的成效作出客观评价,促进联办学校协同发展和整体提升。

(四)严格执纪问责。在实施联合办学过程中,凡具备条件需要参与交流的校长和教师,要顾全大局,服从管理,积极主动参与交流。对符合交流条件、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交流的校长和教师,将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处理,同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晋职资格。对在开展联合办学过程中,思想消极、措施不力,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部门及人员,将进行严肃问责。

5、问:请您谈谈市二中与市十一中实行联合办学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好的。大家都知道,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今天,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已经成为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排头兵,也是很多家长和学子孜孜以求的名校。由于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普遍认可,越来越多的家长都盼望孩子能够进入二中就学,但由于学校自身条件所限,难以满足众多家长的诉求。因此,近几年来,学校也面临越来越大的生源压力,“大班额”和“择校热”问题较为突出,而且学校优质教育资源更难以惠及市区其他更多的学龄人口,急需我们寻求一种有效破解这一难题的思路和办法。驻马店市第十一初级中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的学校,原隶属武汉铁路局管辖,划归地方管理以后,近几年,学校面貌发生了很大的改观,教育质量也有了很大的起色,各项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其他因素,其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仍亟待提升,尤其需要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模式上实现改革创新,实现新的更大跨越。为了积极响应上级有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促进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扩大二中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提升十一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满足铁路东初中学龄人口就学需求,在充分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经市教体局党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我们选择了市十一中与市二中作为联合办学学校,十一中增挂市二中东校区校牌。

6、问:市二中与市十一中实行联合办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一)统一校名,统一管理。十一中作为二中东校区,增挂“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东区”校牌;由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和十一中主要领导组成总校联合会,负责对各校区制度建设、师资调配、资金使用、招生分配等工作的领导、监督。总校联合会校长由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校长兼任,总校党总支书记由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党总支部书记兼任。十一中校长对总校联合会负责,服从总校联合会安排,与总校联合会工作安排保持步调一致,并对所管校区履行“一岗双责”,是所管校区的第一责任人。

(二)统一师资调配,教师实施双向交流。从起始年级开始,驻马店市二中每年为东校区提供起始年级30%的优秀教师与相同数量的东区教师进行交流,为期三年,并在三年的时间内实现全部交流,从而带动并促进东区教师队伍的成长与教学水平和质量提高。

总校负责对两校各科教师统一培训、统一考核。

(三)统一招生,统一安排学位。根据市教体局统一安排,依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由总校联合会统一部署学位、统一安排招生计划、统一管理招生程序。

(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校各校区教育教学资源由总校联合会统一调配合理配置,各校区师生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对教育教学资源有共用共享的权利,以确保广大学生均能同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7、问: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工作只是在市中心城区推行吗,对其他各县有相应要求吗?

答:有的。《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提出,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其他各县都要参照本方案有关精神,按照“属地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步骤,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启动实施并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工作,确保到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城乡具备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参与联合办学。

(撰稿:李鹏飞)

【总编:付建威 主编:唐丽 编辑:侯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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