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三寸金蓮:名字好聽,看著噁心,害人的陋習

三寸金蓮,名字倒是好聽,可是這小腳好看麼?不僅不好看,簡直噁心!

很明顯,這種纏足陋習是女性為了迎合男性的審美而產生的!明明是自殘、束縛,怎麼能說是審美呢?更何況,這三寸金蓮美在哪裡?

三寸金蓮:名字好聽,看著噁心,害人的陋習

看的我噁心!

沒辦法,畸形的文化形態下勢必會產生畸形的價值觀,今天的人自然是難以理解的!

至於纏足這種陋習是誰開頭的、什麼時候開始的,已經無從考證了。有人說是從李後主李煜開始的,不過不可信,隨便看看吧,別當真:

三寸金蓮:名字好聽,看著噁心,害人的陋習

李煜在沒亡國前還是挺風流的,各種風花雪月。大周后、小周後,兩個絕代美女都被他收入囊中。

後主貴為君王,宮廷生活中肯定和女人離不開的。

有個妃子為了爭寵,就用長布把自己的腳裹起來,看起來纖細美妙。由於腳細不便走路,於是走起路來一搖三擺的,婀娜多姿。

李後主看後十分愛憐,從此寵愛有加。

其他妃子看到了也就跟著學起來了,慢慢地,這種裹腳之風就傳開了。

但是,這個真的不能信。還有人說起源於隋唐呢,更甚者說起源於夏商,莫衷一是。

不過北宋開始有了關於纏足的記載,這倒是真的。

比如蘇東坡的這首《菩薩蠻》: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不過這時候纏足並不流行,也就上層人士愛好這個。

三寸金蓮:名字好聽,看著噁心,害人的陋習

到了明朝,纏足進入了全盛時期!全國各地不論貧富貴賤都開始裹起了小腳。

據說張獻忠進入四川的時候,大刖婦女小腳,累積成山,美之曰“金蓮峰”,纏足之盛可見一斑。

清朝時進入了鼎盛時期!

清初曾明令禁止纏足,奈何此觀念已根深蒂固難以剔除,於是康熙時就作罷了。

三寸金蓮:名字好聽,看著噁心,害人的陋習

想當年滿清也要求漢族男人要剃髮留辮子,男人們雖不願也屈服了。可是禁止女人纏足卻行不通,不是女人強悍,而是這種觀念已經深入骨髓治不了了。

纏足發展到這時候,要求也越來越細了。已經不止是要看起來纖直,還有各種奇形怪狀的要求,弓的啊、彎的啊完全不把腳當肉看。

三寸金蓮:名字好聽,看著噁心,害人的陋習

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三寸以內是金蓮,到了四寸就是銀蓮了,5寸就是鐵蓮了。

腳的大小、形狀已經是評判女人美醜的重要標準了,娶妻的時候也是以腳小為榮腳大為恥。腳大的女人,都不好嫁出去了。

還好,隨著封建禮教的滅亡,這種纏足陋習也在新文化運動之後基本絕跡了。

腳終於是用來走路的了,而不是男人把玩的玩物。

好了,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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