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政策性安置人员是否有编制?

听风4621


“绝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让军人成为社会最尊崇的职业”,习主席的话温暖了无数现役和退役的军人心。

政策性安置一般指转业军官、家属,转业士官,退役运动员等,我想答主应该问的是安置在事业单位的转业士官,事业单位士官在改革中由于是工人身份(工勤人员)所以蛮尴尬,纠结的人数较多。究竟是否在改革中是否有影响关键还是看你单位承担什么职能或者分在几类事业单位,这样才能结合改革方向具体分析。


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弄清楚现在事业单位的分类:现在事业单位已经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如城管执法机构,该类事业单位机构将面临参公管理和人员过渡,聘在管理和专技岗位上的工人有机会考试有可能参公登记,温馨提示聘在工勤岗位的工人肯定没有任何机会进行参公登记。从各省市事业单位参公改革工勤人员安置方案看出还是存在较大差异的,对于《公务员》法中“工勤人员”内涵解读不一致,有的给工人考试机会参加公开考试过合格线登记,有的省市一律禁止工人过渡。事业单位全员聘任制改革岗位管理后,转岗位不转身份,工人身份在工勤岗位上符合转岗条件允许转岗。

文件依据:参公答复意见(组厅字[2010]22号)1.对原来没有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实施公务员法后,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以下简称“新批准参照管理单位”)的聘用制干部是否予以登记? 答:新批准参照管理单位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0l〕88 号)下发之前(此前已停止“聘干”的省区市,以各地发文确定的时间为准),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于部管理暂行规定》(人法发〔1991〕5号)或省级人民政府关于聘用制干部的有关规定,从工人身份人员中聘用到干部岗位上任职,目前仍在聘期内且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中,达到调任规定职务层次要求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予以登记,其他人员经考试并考核合格后予以登记。

2.新批准参照管理单位的聘用人员是否予以登记? 答:新批准参照管理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精神,在编制限额内聘用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上,目前仍在聘期内且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中,达到调任规定职务层次要求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予以登记,其他人员经考试并考核合格后予以登记。


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如小学、中学、图书馆等单位的工勤编制,又被称之为工勤技能岗,这类岗位主要有技术工人、水电工、司机、打字员等,因为现在很多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承担的工作都被承包给了社会上的一些专业的公司(社会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所以工勤类的岗位将取消事业编制的岗位,取消工勤岗的事业编对原来在岗的有编制的老员工没有影响。


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按照政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其资源在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如普通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等。未来是取消编制,会使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过渡,对在职在编的老同志不会有多大影响,工资待遇可能还会提升。

四、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一般都是广播电视、党报、党刊等机构。这类单位因为本来就是自收自支,所以取消编制对于这类岗位影响并不是很大。而且以后这类事业编还能在政策的引导下转变为企业,工勤人员转变为国企员工,签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也能转岗。工勤类在编人员还有另外一条出路,就是可以参加转岗和竞聘,就是说在工勤岗位上的工人符合相应条件通过考试或者考核转到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

以后,事业单位只分为两类:政府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目前事业单位根据承担的具体职能分为公益一类、二类、三类只是改革是手段不是改革目的,是为深化改革打基础。

1、政府服务类 《决定》原文:“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同机关统筹管理”证明未来该类事业单位将会保留若干个参公管理的、非独立法人的部门或中心。也就是说改革之后,以后这类事业单位统一可以划分为“政府服务类”事业单位。与机关统筹从事专业技术岗位逐步转为行政编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岗位转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比如局二级事业单位某信息中心、监测中心等。2、社会服务类 《决定》原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一“管”一“办”,证明了以后将重新配置“人财物”等生产要素,政府不再垂直化,以后对这类型事业单位重新规范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如博物馆、图书馆、学校、医院,这些单位也将逐步推行法人治理模式。

3、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转行政编制或者参公。《决定》原文:“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就是说,以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会被取消,而原在职的事业单位职工可能会被重新调配到新部门,极少数员工将有机会参加考核、考试过渡之后登记公务员或参公。如今在“承担行政职能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来说是利好消息,特别是承担行政职能的执法机构。

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单位再怎么改革也不会让你下岗失业。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去或者转为国有企业职工有可能,也更不要悲观和背包袱。 最后祝愿转业到事业单位的士官兄弟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退伍不褪色好好发展,虽然不是干部但是工人同样也有作为,向老兵敬礼!


思想者顿泽


机构改革中,对所有正式职工,要求妥善安置,个人可以选择自主择业,但政府绝不能将改革人员简单推向社会。

1、政策性安置人员,群体最大的就是退役军人。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专门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原来分散在民政、人事等机构的拥军优属、转业安置、抚恤扶助等职能,全部整合在一起,以更有利于做好退役军人相关事务。

从4月份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就致力于改善退役军人待遇和就业两大问题,相继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和国企央企通力协助,保证退役军人就业率达到80%以上。对于士官等退役军人,地方政府一般都会安排到事业单位就职,使用事业编制。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这部分人员不管其工作的单位维持原状,还是整合到其他单位,都不会影响其就业。

对于安排到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军人,辽宁省改革过程中,是单位改企后,正式职工分流到其他单位。但也有一些比较激进的地方,采取一刀切的政策,全部下岗分流,相信此后也会有妥善措施进行处置。

2、三支一扶、零就业、公益岗位等政策性安置的大学毕业生,在其服务期满之后,如果符合相关规定,比如连续三年考核合格以上等,都会安排使用事业编制,或者调整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就职。


职言管语


政策性安置人员主要有几类:一是复转军人及其随军家属;二是取得优秀成绩的运动员,比如奥运冠军、世界冠军;三是特殊岗位人员、烈士子女等。这几类人员按规定都可以获得政策性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取得编制或正式身份,享受相应的待遇。

这其中,又以复转军人人数最多。复转军人主要是指出复员士官和转业军官。军官转业地方基本上是进行政机关或党群机关,是公务员身份,不受事业单位改革影响。少部分进参公单位,单位如若改制,基本上可以得到妥善安置,保留身份和待遇不变,影响也不大。

影响最大的是士官。按照规定,士官复员后,只能选择事业单位和国企,一般只能安排到工勤岗位。如果安置到公益一类和二类事业机构,受分类改革影响,单位至多进行一些撤并整合,人员随职能划转分流安置,不会丢失身份,最多换个岗位干革命。而如果是安置到自收自支性质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统一要改企,只能随单位改制变为企业人员,工资待遇与单位效益直接挂钩,不再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核发。一旦单位效益不佳,很可能出现下岗待业甚至失业的情况。在这点上,士官是比较吃亏的。

至于安置到国企的士官,除少部分通过努力走上管理岗位外,其余的基本上只能待在后勤岗位混日子,不下岗就不错了。谈前途,只能呵呵了。


80后小公


公务员那些事,带您了解公务员这一职业!

各种大道理我就不讲了,国家的大政方针也不解读了!说实话大部分都是废话,在各地区真正做到的又有几个!政策性安置人员的主体是退役军人,是否有编制各地区的政策差异很大!

答主所在的城市退役军人安置就没有编制,也安置到事业单位,但是是合同制。

答主的老家,紧邻工作的城市,退役军人安置就给安排事业编的工勤岗位,但是根据先后排号。比如先给你安排在一家单位,但是单位没有空编,待遇什么都正常,你就排着,有退休的,根据退役的先后进行上编,我觉得这样挺合理的。

至于在此次改革中,有编制的还保留原有编制,没有编制的也很难获得!

在答主所在城市,绿化处是属于安置专业军人的大户,在此次改革中要将这些专业军人,转入企业,引起了大量的信访情况,经过几轮的协商,同意其保留事业身份,另行安置。

所以一定要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公务员那些事


政策性安置,目前来说大家了解的主要是对军官转业、随军家属、退休士官、退役运动员等进行的安置。一般如果当地政府安排进入事业单位都是有编制的。

题主的疑问应该是现在正在进行事业单位改革,这时候进入事业单位,能否有编制吧。

首先,我们要了解本次事业单位改革的内容。这次国家针对事业单位总体进行改革,分为承担行政职能、公益服务、生产经营活动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编制转为行政编;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不会有太大变化,还是保留事业编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事业编制全部收回。


因此,按照这种情况,如果是通过政策性安置进入事业单位,就是要看安排你进入的是哪种事业单位。

承担行政职能、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就不用担心,编制肯定会有,这次改革也不会有负面的影响;如果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那在改革后就有失去编制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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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电


在回答问题之前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政策性安置人员?

所谓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是指从事过某些特殊职业或者是由于特殊事件导致无法正常就业的人员。主要有下列几种:1、军转干部、城镇退伍兵、士官、随军家属。2、退役运动员。3、支边职工。

接下来回答题主的问题: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政策性安置人员是否有编制?

关于事业单位改革,巳经成了近两年一个全社会都关注和热议的一个话题。自2012年事业单位改革开始,政策不断发布,影响最大的莫过于职工本身,而职工安置也是一个比较棘手的事情。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三千多万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趋势之下,对于职工安置总体来说分为5类情况:

1、退休

对于无法继续安置在事业单位之内的人员,例如传统的技术人员,现在这种技术巳经无法适应时代发展了,那么对于巳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或是符合国家退职条件的,会办理退休、内退以及提前退休事宜。

2、辞退

对于巳经撤销、整合、或者核减编制单位的人员,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特别是那些在单位中无所事事,没有任何技能,且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在这次改革中会按照法律规定发放补偿金,予以辞退处理。

3、公务员、事业单位自主选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类: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性;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是转为行政机构。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有职工可双向选择,选择转编成公务员或是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能够享受双向选择的职工,都是非常棒的职员,能力强,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的。

4、劳动合同管理

事业单位编制改革,对于从事营利活动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职工身份跟随单位性质而变成企业员工,签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5、转岗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在合并整编后,无法转为公务员的,可安置进入其他事业单位。相对于直接聘用来说,该类职员完全得益于自己所在单位划为行政职能一类。

由此可见,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原先的政策性安置人员是否还有编制,完全取决于他所处事业单位的类型和自己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如果是转为参公、事业单位的,原来的编制性质不变; 如果是直接转为企业员工的,原来的事业编制随即取销,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如果是被辞退的,按照规定发放补偿金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叶公来帮忙


我12年末回来的13年分配 赶上分配的单位分家 原来是市政工程公司 我来的时候刚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 但是因为刚成立 所以新成的单位有很多东西都不完善 我的编制就安排到原市政了 但是工作单位确实综合行政执法局 那时候刚回来 什么也不懂 工作了好几年了 现在的单位跟原来的单位也都有不少变动 市政从一个公司变成了事业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又变成了市容局后来又变成了市容综合执法大队 后期还赶上两区合并 合并来的同事也都是当兵分配回来的还都是带事业编来的 但是我的编制一直都是企业编 同工不同筹 去找工资 区领导也都不乐意管 大伙废了老大劲就给涨了500块钱 而且在我来之前就有十年没涨了 我现在工作六年了 加上当兵一共八年 可是工资到手就2036元 原来没涨时候是1450元 不能像事业编那样晋级考职称 也没有第十三个月基本工资 工龄一年就涨10块钱 公积金跟保险也没他们缴的多 领导曾经说谁再抻头去找工资就处理谁 现在也没人敢吱声 加班就给报个车费跟伙食费 有时候加班都是成天成宿三顿饭 就给报20块 车费就给报往返两趟虎跃的12块钱 一共才32块钱 还得往里自己搭点 因为有时候值班完了或者晚了虎跃车已经没有了 只能做线车回去 一个人就20块钱 后来也不给钱了 直接让在单位住 家都不让回了 变成了24小时一分钱不给的义务值班 事业编不给加班费 国家有规定我们理解 可是我们是事业单位企业编 本来工资就少的可怜 加班费也不给发 这算不算对退伍军人不公平对待呢 觉得回到地方工作以后待遇特别差 政府把我们这些当兵的都整到城管了 也不给个正经的编制 不给编制也行 但是最起码的待遇得保证吧 还不同工同酬 别的单位调来的没当过兵的同事都是个事业编 我们从这干了这么多年的退伍老兵还都是企业编 拿着临时工的工资 干着事业编的活 不知道现在成立的退役军人安置办能不能给我们这些人作主 因为我们的青春都献给了祖国 没有去深造去学习 回到地方后就是个一无是处的普通人 再被地方政府区别对待 对我们这些退伍军人的身心跟工作生活还有家庭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手机用户51974784361


大家好!我是【办公室小林】。关于“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政策性安置人员是否有编制?”这个问题,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文件得知,政策性安置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随军家属、退役运动员安置,驻外使馆工勤人员、中办国办工勤人员、支边职工选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职工、夫妻分居职工、照顾家庭困难职工、工作需要职工调动。

事业单位改革主要分为三个方向,承担行政职能的改制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改制为企业、从事公益活动的改制为公益事业单位。如下图所示:

关于政策性安置编制问题,只要是第一类行政机构类型的,还是保留编制,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将取消编制,但是也将不断提高教师、医疗卫生人员的待遇,改制后签订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工龄叠加!

我是【办公室小林】,喜欢我的回答可以点赞、关注、留言、转发分享给你的好友!


办公室小林


2018年3月4日,新华网全文刊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党和政府机构改革的决定》,《决定》中明确了2018年及未来一个时期事业单位改革的思路和方向,今后事业单位将保留两类,即政府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

当前,我国的事业单位从人员薪酬划拨方式也可以分为三类,全额财拨、差额拨付、自收自支。对应着编制也有三种,全额财拨编制,差额拨付编制和自收自支编制。

《决定》的出台,就意味着事业单位数量和人员编制都将会有较大的变动,也意味着将来会有一些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能不同而被重新归类,其中承担为机关服务、具备行政职能的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将会被纳入同机关统筹管理范围。而事业单位也将会根据其性质将会被重新分类,属于社会服务的,将予以保留;而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将会被进行改制,成为企业。

而编制,肯定也会跟着做出相应的调整,就看大家在什么性质的事业单位是占用着什么性质的编制了。

改革,总是会涉及到利益,但是不破不立,唯有改革才能更加激发发展活力。祝大家好运!


小鱼的三农生活


肯定有,之前政策性安置的人员也都有编制,有三类人是属于政策安置的。第一转业军官、三级以上转业士官、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士兵和2011年之前入伍带安置卡的人员。第二类是从事特种保密行业的人员。第三应该是伤残和烈士子女。很早之前看到过,记不太清楚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但是编制肯定是有的,你可以看一下身边各个单位的复转安置军人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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