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失信被执行人换仨“马甲”终仍需履行还款义务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刘志强 李树蕾)

“陈法官,案件款我全都打过去了,这下不用追究我的刑事责任了吧?我真的不是故意要赖账的,要不然也不会你们一打电话,我就把5万多全还了吧?”这是6月11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接到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被执行人赵某某打来的电话。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2010年2月,家住郑州市二七区某街道的赵某某驾车在鲁山办事时,将鲁山县张店乡某村村民张某撞伤,左腿致残。张某被送进医院抢救后,赵某某起初还积极垫付了1.5万元医疗费,可后来就不管不问了。因为赔偿的问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引起诉讼。2011年6月,鲁山县人民法院判决赵某某向张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6万元,赵某某既没有上诉也没有主动履行,拿到生效判决的张某满怀希望准备讨要赔偿的时候却发现赵某某已经人去楼空,无论如何都联系不上了。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当时的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后,反馈的信息却是赵某某的身份证与姓名不符,百思不得其解的执行干警通过到郑州市管城区派出所才得知赵某某为了躲债,可能是换了名字,人也不在原来地方住了,案件随后无奈就进入了终本程序。随着近年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深入推进,鲁山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信息化执行力度,张某的案件等少数陈年老案再次成为要重点啃下的“硬骨头”。

执行干警陈登级接手案件后,便立刻对赵某某的信息进行网上查控,令人没想到的是前后赵某某的两个名字输进去,仍然显示信息无法匹配。而通过身份证号查询后得到的是“赵令某”,与第二次输入的“赵另某”只差同中间一个字,便猜测被执行人为了躲避执行再次更改了姓名,出于谨慎考虑执行干警立刻赶往郑州查证。但是由于近十年郑州公安系统辖区调整,陈登级等人就一个派出所一个派出所的询问,最终得到了肯定的答案。这样一来赵某某为了躲避执行,光名字就换了三个。

随着执行干警通过身份证号对赵某某微信、支付宝等的查询,成功提取到了赵某某的手机号,终于在6月8日联系上了赵某某,并明确告知,通过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已掌握了其有履行能力的证据,若赵某某仍然不能到端正态度,将会把案件直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听着执行干警连珠炮似的话,赵某某愣了好长时间才缓过神来,连连表示:已经这么多年了,想着事情早已过去了。特别是当听到有可能被判刑,慌忙表示愿意还钱。而当执行干警问起他的名字在摊上官司后为什么几经更换,赵某某表示:“过去的名字是我爸给起的,不好听。”这个回答让执行干警哭笑不得。

知道已经露馅儿的赵某某不敢怠慢,短短三天后的6月11日,就按照鲁山县人民法院提供的账户将款全部转了过来,至此,这起陈年旧终于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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