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農村走出來的大學生,今年28歲了,大學畢業後就在離家比較近的市裡,找了一份工作,畢竟父母年紀也不小了,家裡條件又不好,離著家近一些,也好照顧父母。
在工作的時候,我認識了一個女孩,她家是市裡的,在家裡雖然是獨生女,但是一點也不高冷,對人反而特別和氣,尤其是對我,一點不嫌棄我家條件差,在工作之餘,我們經常聊天,慢慢的在我的一次表白下,我們就成為男女朋友。
後來她和她爸媽說了,她爸媽就想見見我,我買了一些禮品,就和女朋友去見了她爸媽,她爸媽開始對我還蠻熱情的,但是當問到我的家庭的時候,她媽媽就對我明確說不行,說她姑娘不可能跟我受苦。
再後來,她爸媽就逼著我女朋友跟我分手,不讓她見我,但是我女朋友就拿不吃飯要挾她爸媽。
其實我也知道,她爸媽也是為了她好,畢竟自己從小捧在手心裡的寶貝,誰也不願意讓她受苦,我也去她家了幾次,當著她爸媽面,說了很多好話,並說絕對會對她好。
最後,她爸媽妥協了,但是必須答應一個條件,就是讓我入贅他們家,只能給我爸媽每個月500塊錢生活費,其他錢都讓他們二老管著。
我和我爸媽商量後,爸媽說家裡條件不行,別因為我們耽誤了你的一生,這樣也挺好的,偶爾能回來看看就行了。
就這樣我們結婚了,我也成了上門女婿,婚後的日子還不錯,岳父岳母對我也非常好,但是想起我每個月工資上交,我就感覺有些難過。
過了半年多,老婆懷孕了,我媽聽說後,從村子裡來到我岳父岳母家,還帶了不少土雞蛋,說是非常有營養,攢了好長時間才攢夠這一大籃子,並且交代我不能吃,都得給我老婆吃。
臨走的時候,岳母把一箱子水果給我媽,讓她帶回去和我爸嘗下。
晚上,我接到我媽的電話,說這水果箱子裡面有一萬塊錢,和一封信,是岳父岳母寫給爸媽的,說結婚前提的條件只是為了怕我貪財,才和他們女兒好的,結婚後發現我人不錯,這一萬塊錢也是給我爸媽的,讓他們別委屈了自己。
聽我媽說完,我的眼睛都溼了,我對老婆說:咱們以後得多努力了,一定要讓孩子和四位老人生活得更好!
閱讀更多 二哥小妙招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