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我女兒的工資是你的工資的四倍,家裡當然該是我女兒說了算

我和老婆是高中同學。高二的時候,我們是一個班的。那時候,我數學好,但是英語和語文特別差。她跟我正好相反,她語文和英語特別好,但是數學分數老是上不去。後來,她數學上遇到不會的問題了,就經常來問我,而我在英語上遇到不明白的地方,也會請教她。一來二去,我們就熟悉了。因為我們早上背書的時候都是自己找地方背書的,所以我們一般都在一起早讀。當然了,我們在一起早讀是為了可以幫彼此檢驗一下早讀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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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慢慢的在一起時間長了,就都習慣彼此的存在了。我也忘記我們是怎麼確認關係的,我沒有跟她表白,她也沒有跟我表白,我們自然而然的就在一起了,特別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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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學不是在同一所大學,但是是在同一個城市。大學四年裡面,由於我們兩個學校距離的不是很遠,所以我們相處的時間還是很多的。雖然我們中間也會有些小摩擦,但是總體來說,我們的感情還是挺好的。大三那年暑假,我們的父母彼此相約見了個面。雙方的父母對我們都挺滿意的,也都希望我們能夠畢業就結婚。

岳母:我女兒的工資是你的工資的四倍,家裡當然該是我女兒說了算

我家裡是縣城的,家裡就我一個兒子,她的家裡是農村的,家裡還有個妹妹。她的妹妹高中讀完就沒有讀書了,所以我們大二那年,她妹妹就結婚了。她妹妹嫁到了他們村的另一戶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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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畢業就結婚了。婚後,她說以後想到省會城市去打拼。雖然我在小縣城有房子,但是我也想到大城市去看看。為了解決戶口問題,我大四那年,考取了省會城市的公務員,雖然工資不高,但是戶口問題可以立即解決。她在一傢俬企上班,實習工資就是我的兩倍,轉正之後,她的工資是我的四倍。剛開始可能心裡有點不太舒服,她好像看出來了,就跟我說“我工資雖然是你的四倍,但是你解決了戶口問題啊,再說,只要我們過的幸福就行,誰的工資高和誰的工資低無所謂的”。

岳母:我女兒的工資是你的工資的四倍,家裡當然該是我女兒說了算

前幾天,我的好哥們王沙跟我借錢,也不多,就5萬塊錢, 我當時一口就答應了下來。回家後,我跟老婆說,讓她跟我拿5萬塊錢,因為我們的工資都是放她那兒保管的。她說,暫時沒有那麼多錢,我當時心裡很吃驚,因為按照我們兩個人的工資和日常消費,我們每個月都差不多能攢下來大約3萬塊錢,我們攢了快一年了,中間也沒有啥大的花銷,不該沒有啊。在我的追問之下,她才說了,她每個月都給她的妹妹和妹夫家裡寄生活費。我當時一聽,肺都氣炸了。他們有手有腳的,憑啥咱們給他們寄生活費。我就跟老婆吵了起來,岳母突然來了。我把情況跟她說了以後,原本以為她會主持公道,誰知道她懟我一句“我女兒的工資是你的工資的四倍,家裡當然該是我女兒說了算,她想怎麼處理家裡的錢就怎麼處理家裡的錢”。我聽到在這話,也是無語了。後來,我提出了離婚,這種日子實在是沒法過了。你們覺的我做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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