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清朝各级官员的工资水平怎么样?

欧怀琳


清朝官员的俸禄,主要分为俸银和禄米,也就是现金和大米,但一般是都不够花!

清代的官员等级制度继续沿用明朝的“九品十八级”,每一品有正、从之别,例如正一品、从一品。

正从一品 俸银180两 禄米90石

正从二品 俸银155两 禄米77石5斗

正从三品 俸银130两 禄米65石

正从四品 俸银105两 禄米52石5斗

正从五品 俸银80 两 禄米40石

正从六品 俸银60 两 禄米30石

正从七品 俸银45 两 禄米22石5斗

正从八品 俸银40两 禄米20石

正九品 俸银33两1钱1分4厘 禄米16石5斗5升7合

从九品、未入流 俸银31两5钱2分 禄米15石7斗5升

现在对于清代的物价和币值,算法有很多。我以清朝中期时一两银子折合成人民币200元来计算,一位一品大员的年薪才36000块!即便是将禄米折成现金也不过再加15000块人民币。

这点钱压根就不够官员花的!

就算是清代品级最小的从九品官员也得养活一大家子人。伙夫总得有一个吧,管家总得有一个吧,老妈子总得有一个吧,小妾总得有一个吧,轿夫总得有两个吧。

这些不都需要钱。

所以清代官员的正经工资是绝对不够花滴,不贪日子是没法过滴。

(清代最不愁花钱的官员——和珅)

于是在雍正皇帝即位当年便创立“养廉银”制度,希望以高薪养廉,培养鼓励官员廉洁习性,并避免贪污情事发生。

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官员年薪的十倍到一百倍,但其标准比较混乱。按照光绪《清全典事例》记载范例:

  • 总督为一万至两万两
  • 巡抚为一万至万五千两
  • 布政使为五千至九千两
  • 按察使为三千至八千四百四十四两

由此可见一位从一品的总督其一年的收入可达人民币300万以上,满足自己的日常开销已不成问题。

而地方知县一级的基层官员,因各省财力不同,其养廉银大多在400到1000两之间,虽然仍旧是不多,但养活一家子老小可还是凑活的。


千佛山车神


清朝官员的工资构成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年薪,一个是禄米,按品级递减。按《大清会典》记载,清朝官员的工资水平是这样的:

一品官员年薪180两,禄米180斛;二品官员年薪155两,禄米 155斛 ;三品官员年薪 130两,禄米130斛;四品官员年薪105两,禄米105斛;五品官员 年薪80两,禄米80斛;六品官员年薪60两,禄米60斛;七品官员年薪45两,禄米45斛;八品官员年薪40两,禄米40斛 ;九品官员年薪33两,禄米33斛。清朝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人民币200元左右。一斛米相当于现在的200斤,现在大米的价格是3块钱一斤,一斛米相当于600元人民币。

所以清朝一品官员一年的工资收入为180*200元+180*600元=144000元,按品级递减,九品官员的一年的工资收入为26400元。一品官员为六部尚书、总督这样的高官,相当于现在中央各部的部长,他们的收入要养活老婆和孩子(古代女性没有收入来源)、要维持人际交往、要应付各种突发情况,所以这一年不到15万的收入是根本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所以,清朝前期官员贪腐情况非常严重,各级官员想方设法捞钱,最大的油水就是当地税收的“火耗”钱。

雍正皇帝继位后,实行火耗归公,断了清朝官员的捞油水的来源。雍正皇帝也知道,官员一年这么点收入,自然是不够的,所以他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给各级官员发放巨额的“养廉银“,这样可以从收入这一块杜绝贪腐现象。

清朝的养廉银数额是十分巨大,因地域不同,发放数额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讲是年薪的10-100倍。总督(一品)为13,000至20,000两,巡抚(二品)为10,000至15,000两,布政使为5,000至9,000两,按察使(三品)为3,000至8,444两。这样算的话,一品官员每年养廉银的收入最高为四百万人民币,巡抚(省长)一年养廉银的收入最高为三百万人民币,布政使(副省长)为一百八十万元。

这样看,从雍正朝开始,清朝官员养廉银+年薪+禄米的收入就比较可观了,日子会过得很滋润了。但到了清朝末年,由于财政困难,养廉银很难按时足额发放,清朝官员也就只能另寻办法了。


石头说历史


清朝的官员俸禄制度基本沿袭明朝的制度。但是清朝是以满洲为统治主体的少数民族政权,清初,对满汉职官俸禄额数与组成成分的不同定制。


“俸”,在清朝职官制中,含义有二:一是借指官员任职的年资,亦即享受俸禄的年限,是官员升授官缺的重要依据之一。就这一层面而言,“俸”是指有实际政治意义的职历、年资或称工龄;二是专指官员之俸银,以货币形式颁发。“禄”则专指“禄米”,以实物形式按季发放。“薪银”,又称“柴薪银”、“月给曰薪”,与“俸”同,不给实物,俱以货币形式颁发,其实质上相当于现代工资制度中的津贴。


清朝入关前不颁官俸,对官员、将士的养赡,主要是以功次大小作为重要的分配标准,依照满洲的民族习惯以及原始的分配原则,以分发实物的形式实现。


从顺治元年至十年,是清朝俸禄制从确立到最终定型的历史阶段。从顺治七年始,满汉官均同支俸银、禄米。满汉官俸禄组成成分不同。汉官的俸禄,实际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俸银、禄米、柴直银;满官则“支俸不支薪”。满汉官在俸银支领时间上亦各有不同。汉官每季(春、秋)各衙门备造印册,投送户部给俸。满洲、蒙古、汉军官每年于二、八月两次给俸。顺治十三年,划一满汉官俸禄;康熙十年,统一颁俸时间;雍正三年,再次划一禄米石数。

此后的清朝官员俸禄基本如下图。

清朝工资表


明朝一两银子=现在人民币1487.744元 清初银两购买价值稍低于明朝,但至清朝中晚期由于大量外国银两涌入中国,下降到一两银子大概值300元人民币。同时外官俸银与京官同,但不支禄米。但这一个工资标准一直维持到清末,现在的国企还能每年涨工资能,清朝的官场果然好黑暗啊!


明朝米价在洪武二十八年以后基本上一两银子可以购大米二石.《明史· 食 货二》:“户部定:钞一锭,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二石。”明代一石约等于现在的94.4公斤。按某某宝大米最低价10公斤78.8元计算。一两白银是94.4×2×7.88=1487.744元

米价

最高级的一品大员,一年收入虽然有二十六万,最低级的官吏年收入才四万多元。按照中科院发布2014年中国贫穷家庭标准,年入03万-05万的属于困难家庭,辛苦读书多年,最后做了个小官,结果成了困难家庭。更坏的是到了清朝后期工资加津贴没有变,银子的购买力倒是下降了。重要的是皇帝还时不时要罚官员的俸禄,例如康熙末年,山东出现亏空,户部就要求用山东全省的俸银弥补。估计他们拿到工资条的时候表情是这样的。


这样的情行很可能会造成群体事件,然而,清朝沿袭明朝的陋习,还有一种火耗的制度。火耗原指将零碎银两铸成银锭过程中的自然损耗。明代将征收之细碎银两重新熔铸为一定重量的银锭,存入国库,而将熔铸之耗损部分名曰火耗,亦称火耗银,由纳税者承担。但后来实际征收数额已经大大超出这种需要,多出的部分由于不用上交国库,就被地方官吏私自支配。


雍正上台后,力图整饬吏治,强化财政,于是实行“火耗”归公和向官员发放养廉银。就是把各地征收的“火耗”交给户部,最后保留二十万两银子填补亏空,其余按所上交的火耗,和官员品级,地方大小,政务繁简等因素分别核定发放,官员一旦离任便不再领取。可以说是一种岗位津贴,这种津贴一般在俸银的十到一百倍。有了这笔银子,困难家庭的低级官吏也马上成为年收入36万-50万的小康家庭。提前奔小康了。而直隶总督俸银是155两,其养廉银则是15000两。怪不得古人都削尖脑袋想当公务员。


至于在京城的官员就比较差一点了,除了俸禄,只有陋规钱了。陋规钱主要有印结银和外官馈赠两项。印结即保证手续。清制:凡捐官者要由同乡京官出具保结,而办这个手续要交一笔钱,这笔钱最后都按月结算分给了京官(满员没有)。


咸丰以后,印结银逐渐成为京官的主要收入。外官馈赠则有冰敬、炭敬、别敬等名目。敬,就是以钱财作礼物致敬,其实就是贿赂。夏天送的叫冰敬,冬天送的叫炭敬,离京赴外任时送的叫别敬。如果把俸禄、印结银和陋规钱加在一起,京官的收入就高出一般老百姓很多了,但是和外官比就差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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