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 重磅!外地牌照車進六環和通州須辦進京證,每車每年最多可辦12次!明年11月開始!

重磅!外地牌照車進六環和通州須辦進京證,每車每年最多可辦12次!明年11月開始!

今天下午,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發佈《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加強對外地牌照車的進京管理。通告裡規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地牌照車進北京六環和通州須辦理“進京證”,每車每年最多可辦12次,每次使用期限最長7天。非京牌車違規上路和停放都有罰則。

重磅!外地牌照车进六环和通州须办进京证,每车每年最多可办12次!明年11月开始!

2018年6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市環保局、市公安交管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將於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

該《通告》是在每天進入本市六環路範圍內行駛和停放的外埠號牌車輛數量突破70萬輛的背景下,綜合考慮外埠車輛臨時來京辦事、旅遊等剛性需求和城市綜合承載力的客觀約束而制定的,主要思路是“保障短期來京辦事,管控本地化長期使用”

新政具體內容

1、區域限制: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範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

進京通行證應放置在車輛前風擋玻璃內側左下部(通過“北京交警APP”辦證的,需自行下載打印)。

2、次數限制:每輛車每年最多辦理進京通行證12次,每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

3、禁停限制:有效期屆滿前,應駛出上述範圍。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在上述範圍內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天數。

4、禁行限制: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進入上述範圍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重磅!外地牌照车进六环和通州须办进京证,每车每年最多可办12次!明年11月开始!

通告原文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

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為精準管控以異地上牌長期在京使用方式規避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的車輛,確保機動車總量調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緩解城市道路交通運行壓力和停車資源供需矛盾,降低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按照《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要求,經市政府同意,自2019年11月1日起,對在本市部分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採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範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進京通行證應放置在車輛前風擋玻璃內側左下部(通過“北京交警APP”辦證的,需自行下載打印)。

二、每輛車每年最多辦理進京通行證12次,每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有效期屆滿前,應駛出上述範圍。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在上述範圍內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天數。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進入上述範圍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三、下列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進入上述範圍內行駛,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

(一)已經領取外埠客運通行證的省際長途客運汽車和省際旅遊客運汽車;

(二)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

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上述範圍周邊道路設置禁令標誌,並通過增設、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間視頻監控資源,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五、上述範圍以外區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由各遠郊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劃定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憑進京通行證通行的區域。

六、《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對部分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汙染物排放的通告》(京交發〔2014〕29號)中關於載客汽車的交通管理措施與本通告不一致的內容,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重磅!外地牌照车进六环和通州须办进京证,每车每年最多可办12次!明年11月开始!

講述北京人身邊的故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