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廣安區法院開展“以案說法”毒品案件庭審活動

2018年6月19日下午,廣安區法院刑事審判庭通過“以案說法”的形式對被告人馬某某販賣毒品罪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廣安市職業技術學院三十餘名在校學生參與了此次旁聽。

經過庭審舉證、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合議庭經評議認定被告人馬某某販賣毒品一次,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在一個小時的庭審中,審判長謝非對被告人進行了法制教育,讓被告人認識到了毒品的嚴重危害性的同時,採用“以案說法”的形式,側重從個人、家庭、社會及國家的角度深刻剖析了毒品的危害,使參與旁聽的年輕學生零距離的接觸庭審,直觀的接受了禁毒教育。

廣安區法院開展“以案說法”毒品案件庭審活動

圖為庭審辯論階段

廣安區法院開展“以案說法”毒品案件庭審活動

圖為宣判現場

近年來,廣安區法院高度重視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審理,認真貫徹落實禁毒宣傳工作。依法懲處了毒品犯罪,教育挽救了失足人員,弘揚了社會正氣。開展“以案說法”,廣泛宣傳毒品危害和禁毒意義,不斷提高群眾拒毒、防毒意識,自覺遠離毒品,預防和減少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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