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今日关注丨区域电网输电价格落地 电力市场化交易再提速

今日关注丨区域电网输电价格落地 电力市场化交易再提速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核定区域电网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224号),明确了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等五个区域电网两部制输电价格,该价格适用于2018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监管周期。

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包括电量电价和容量电价。

◎ 根据通知,区域电网输电电量价格随区域电网实际交易结算电量收取,由购电方承担,华北、华东和华中电网为0.01元/千瓦时,东北和西北电网为0.02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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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018-2019年各区域电网电量电价

◎ 区域电网输电容量电价随各省级电网终端销售电量收取,其中包含市场化交易电量,作为上级电网分摊费用通过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不再向市场交易用户收取,2018-2019年监管周期内未纳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将向市场交易用户单独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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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018-2019年各单位容量电价输电价格(单位:元/千瓦时)

输配电价改革稳步推进

区域电网既承担保障省级电网安全运行的职责,又提供输电服务,是输配电价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区域电网输电价格的确定,是输配电价改革的重要节点。预计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省级电网配电价格核定也将加速落实。

届时,输配电价改革将初步完成,全国电力市场将形成新的、更加合理的电价结构,这将有助于打破省间壁垒,为电力市场的买卖双方创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化发展,进而推进电改向纵深发展。

另据国发能研院、绿能智库获悉,待电力市场机制建立后,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探索建立反映位置信号和输电阻塞的电价机制。

利好可再生能源消纳

通知还要求相关省区市发改委、物价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积极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通过区域公用网络参与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的用户,其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送出省输电价格、区域电网电量电价及损耗、落地省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由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区域分布不均衡,消纳问题是制约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瓶颈。随着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越来越多,电力市场化正成为解决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的新途径,并将在消纳电量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交易机制的逐步完善逐渐使输送、交易通道更加顺畅,能够有效解决局部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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