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蕉城区委办公室、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宁德市蕉城区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要求,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带头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头革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风尚、促进移风易俗,自觉成为弘扬时代新风的践行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注意啦,注意啦,
蕉蕉要敲黑板划重点了!
必考内容
——“婚丧喜庆事宜”包括哪些
必考内容,必须加粗。
规定中所称的婚丧喜庆事宜,是指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在蕉城区内操办的婚庆、丧葬、乔迁、寿诞、生日、满月、升学、开业等事宜。
本人,是指全区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
所称亲属,是指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及子女。
需要注意的是,党员和公职人员委托、授意或接受他人操办规定的婚丧喜庆事宜,也视为党员和公职人员本人操办哦。
重点来了
——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
重点,重点,都是重点哈!
操办婚庆宴请
桌数:单方举办婚礼,宴请桌数不得超过15桌(150人);双方合办的婚礼,宴请桌数不得超过25桌(250人)。
菜金:每桌菜金不得超过3500元(含香烟和酒水,在蕉城区外操办的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并结合当地消费水平办理)。
车辆:婚礼车辆不得超过5辆。
礼金:操办婚庆事宜接受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礼品价值不得超过500元。事后发现属于不得邀请参加婚庆的人员赠送礼金、礼品的,或者属于邀请参加婚庆的人员赠送的礼金、礼品超过500元的,应于事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礼金、礼品或超标部分;无法退还的,应于事后30个工作日内上交单位,上缴国库。
操办除婚庆以外的喜庆事宜
一般不操办除婚庆以外的喜庆事宜,如确需操办的:
桌数:不得超过15桌(150人)。
礼金:除婚庆以外的喜庆事宜不得接受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或礼品。
操办丧葬事宜
桌数:不得超过15桌(150人)。
奠仪:不得收受奠仪;参加吊唁人员制送花圈费用不得超过100元,费用由个人自理。
车辆:殡葬车辆不得超过5辆。
得分点
——组织报备流程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向组织报备。
报备内容
填报《宁德市蕉城区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主要包括操办事宜、时间、地点、宴请人数、酒宴费用等事项。
报备流程
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报告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分别向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报备。
科级以下干部的报告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分别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组报备。
报备时间
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备案表》;
操办丧葬事宜的,应
当日先口头报告,并在操办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填报《备案表》扣分项要注意
——八个“严禁”
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有下列行为:
(一)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等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二)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
(三)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各类礼品礼金;
(四)严禁用公款、公物、公车,或者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五)严禁公款报销,或由他人变相支付应该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
(六)严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妨碍道路交通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七)严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搞封建迷信和有违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活动;
(八)严禁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党员和公职人员如违反本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各乡镇(街道)、三都澳经济开发区和区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所属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四问责”,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又要追究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领导干部应把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End·
来 源 | 蕉城清风
值班主任丨林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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