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3家醫藥製造企業被處罰!

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3家醫藥製造企業被處罰!

今年以來,市安全監管局在開展執法檢查過程中,先後對3家醫藥製造企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這些企業的違法行為是什麼?受到了什麼樣的處罰?我們一起來看看!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家医药制造企业被处罚!

3家醫藥製造企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情況

序號

單位名稱

違法行為及違法依據

處罰結果

1

北京科興生物製品有限公司

執法人員在3月7日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不符合國家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2014)》的要求;未定期通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且未公示重大事故隱患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應急措施。

以上行為分別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和《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

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六項和《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市安全監管局對該企業作出

罰款人民幣9萬元的行政處罰。

2

北京萬輝雙鶴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執法人員在5月16日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和儲存數量不符合國家標準。

以上行為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二條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五)項的規定,市安全監管局對該企業作出罰款人民幣5.5萬元的行政處罰。

3

北京百奧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執法人員在5月22日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專用倉庫內。

以上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四)項規定,市安全監管局對該企業作出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行政處罰。

醫藥製造企業安全提示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家医药制造企业被处罚!

在醫藥製造企業,由於生產和科研實驗需要,危險化學品儲存種類多,使用頻率高,安全風險大。一次又一次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揭示了加強醫藥製造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視或思想稍一鬆懈,就可能發生安全事故。

也正因如此,相關企業更應重視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規範生產經營行為,依法依規購買、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並通過安全技術、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等手段,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隱患,防範安全事故發生。

下一步,市安全監管局將組織開展醫藥製造企業專項整治,深入排查安全隱患,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處罰違法違規企業,並加大曝光力度,震懾違法行為。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家医药制造企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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