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芷江:“瘾君子”深夜医院行窃 获刑十个月

怀化新闻网讯(刘健)近日,芷江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孙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10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孙某在芷江某医院住院部趁病人李某睡熟之际,将其放在病床床头的一个钱包盗走,钱包内有某品牌手机一台,现金200余元,得手后的孙某随即逃离现场。几天后,被告人孙某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民警抓获,后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经认证,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369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其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念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盗财物已发还被害人李某。综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被告人孙某吸食毒品的行为本来就违法,而且他为了筹集毒资居然到医院行窃,不过终究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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