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熱點|“崑山反殺案”更多細節還原,案件定性後,於海明連說三個“感謝”……

9月1日,崑山警方就“崑山砍人案”發佈通報,稱騎車男子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

在得知案件定性後,於海明連說三個“感謝”,與此同時,案發時的更多細節也逐漸被還原。

劉海龍同伴:看於海明提著刀,我恐懼了

8月27日21時30分許,劉海龍駕駛寶馬轎車在崑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順帆路路口,與同向騎自行車的於海明發生爭執。

當時寶馬車上坐著四個人,劉海龍、劉強強、他們兩人的女性朋友。劉強強說,劉海龍駛入非機動車道後,以為撞車了,就在車裡跟於海明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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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海龍隨即讓劉強強下車,看有沒有撞車,劉強強回覆說沒有撞車。劉強強說,當時坐在寶馬車後排的女性朋友也下車了,幫忙把於海明的自行車架起來,放在了馬路邊上。

劉強強:我問那個人有沒有事,他說沒事,沒事我說你走吧。

就在劉強強和女性朋友離開的時候,劉海龍從駕駛室裡衝了出來,對於海明拳打腳踢。

這一簡單的拳腳衝突,隨著劉海龍從駕駛室拿出一把長約50釐米,寬約5釐米的雙面開刃刀具,事件開始升級。

劉強強說,劉海龍衝向於海明,砍的滿身都是血的時候,他是準備過去拉劉海龍走的,但看到此時是於海明拿著刀,他恐懼了。

劉強強:看到他(劉海龍)胳膊上流血了,這裡都流血了。


記者:你看到哪流血了?


劉強強:胳膊上、胸口都流血了,後來那個人指著我、攆著我。劉海龍讓我跑,我一看那個人提著刀攆我,我就跑了。

於海明同事:駕駛員一出來就上來打人

這一幕,於海明的同事小柯(化名)是目擊者。當時,他在離於海明十幾米遠的地方等紅綠燈。小柯全程見證了整個過程,並一直試圖制止整個事件的衝突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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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海明同事小柯(化名) 來源:央視《今日說法》

小柯說,從駕駛室裡出來的劉海龍一見於海明就開始打他。於海明後面追劉海龍的時候,就沒有砍他了。

小柯:追他就沒砍了。


記者:沒砍了被你拉住了是麼?


小柯:他(於海明)當時就往那個小路跑過去了,我就在那個樹底下,他就不追了。然後我就打了電話報警,報警後我只想警察快點來。

得知結果後,於海明連說三個“感謝”

案發後,崑山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對於海明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1日,崑山市公安局決定,因犯罪事實不成立,撤銷於海明涉嫌故意傷害一案。

崑山市公安局副局長張剛接受採訪時表示,立即辦理相關手續,解除對於海明刑事強制措施,立即釋放。

得知這一結果後,

於海明哽咽著連說三個“感謝”:“感謝國家!感謝人民政府!感謝人民警察!對我、對這件事做出了公正的裁判!”

於海明家人:現在的結果公平公正

崑山警方發佈通報後,新京報記者聯繫了於海明遠在漢中老家的哥哥,其表示已經高興得說不出來話。他說,自己也是通過網絡得知消息並和弟媳取得了聯繫,弟媳表示現在也很忙,便掛了電話。

“這個事情得到了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下一步安排好家裡的事,想過去看看他。我一直都覺得這個事情弟弟是對的。”於海明的哥哥說。

據於的哥哥回憶,當時於海明出事的消息是通過弟媳的電話得知,具體也不知道什麼事。後來看到視頻,家人都感到很震驚。

據其介紹,於海明從小是個老實人,生活在農村,平時和家裡人見面時間少,逢年過節才回老家,遇上事才聯繫,只偶爾打電話報個平安。

近些年,弟弟遇上不少事,家人生病也花了很多錢,經濟“很緊張”。“前一段時間還把我母親接過去在那邊玩了一段時間,剛回來沒幾天他就出事了。”

律師:希望此案上升為司法解釋

對於本案的處理結果,陝西律師段萬金表示,這是一個公民正當防衛權擴展的標誌性案例。

段萬金認為,本案最核心的問題是於海明反搶劉海龍砍刀並捅刺砍擊數刀,致劉海龍死亡,這一情節如何認定?

很多人可能認為,於海明搶刀後,劉海龍已經不具備繼續傷害於的能力,於此時用刀刺傷劉已涉嫌故意傷害。更何況於海明第一次刺傷劉海龍後,劉更加不具備繼續傷害於的能力,而於海明繼續追砍,故意傷害的嫌疑更大。

段萬金表示,這種想法看似合理,但是高估了一般人遇險時冷靜精確的防衛能力。“人畢竟不是一架機器,處於極度危險恐懼慌亂之中時,做出這樣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這一次司法機關對於海明正當防衛的認定非常大膽,是在實踐中擴展了公民的正當防衛權。”

段萬金認為,於海明最終被認定為正當防衛既是法律的勝利,也是公民權進一步擴展的需要,他希望本案能夠上升為司法解釋,或者在修改刑法時予以考慮,讓這次的案例上升為法律,成為法律界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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