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昆山骑车男子杀掉宝马纹身男,已被刑拘,他将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根号三的英雄


电动车主可能会被判刑三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如果法官胆子大点,加上考虑社会舆论,也有可能会判缓刑。


其一关于宝马车主。整个事件由宝马车主挑起,可以说虽然作为死者,可是他确实彻头彻底的施暴者。只能说把自己给做死了。不管是酒驾还是携带管制刀具,宝马男子有各种先违背法律的事实存在。加上目前扫黑除恶的大背景,宝马男子的作为都会成为法院量刑的情节。

其二对于电动车主来说。很多人都为其鸣不平,认为其是正当防卫。确实,一个正常行驶的普通人,如此飞来横祸,在被砍的情况下奋起反抗,把宝马男砍死。还有不少人认为是为民除害,当然了宝马男看起来肯定也不是好人。但是,中国的法律多半会将电动车主认定为防卫过当。像山东于欢案,网络上也认为于欢属于正当防卫,最终于欢被以防卫过当判刑三年。所以电动车主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

第三如果我们国家像英美的陪审团制度,由民众组成的陪审团肯定判决电动车主无罪。但是我们国家这个权力在法官手里。如果法官充分考虑舆论,判个缓刑也是可能的。


律师独角兽


“昆山骑车男子杀掉宝马纹身男会有什么样的效果呢?”效果发人深省,令人反思,假设,不过已经不可能有假设了,命案己成了事实。一切己无法可以挽回!若当初骑车男或纹身男懂得做人道理,会适当处理这些生活中天天遇到的琐碎事,或许故事会另新改写,活在这人来人往的人的世界里,谁也避免不了有时互相磨擦,当磨擦发生了,我们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互相谅解一下,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才是人生处世做事的基本立足点,才能在这个繁华世界里立稳脚跟。看完些新闻,首先让人想到的是对那些在社会上身披狼衣唬人的纹身男有一种杀鸡骇猴,敲山镇虎之势!警醒那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纹身龙虎袍哥在社会上行走不要太嚣张跋扈,狐假虎威,装逼,欺人太堪,要知道,出来滚,如终是要还的:不是现在不收你,只是时间还未到。其二,也让人深刻认识到,人生就算你再强势,强大,遇事也该低调些,切不能因你的强大而对他人强词夺理,指手画脚,意气用事,盛气凌人,毫不留情把他人迫向绝境。要知道,这样会迫虎跳墙!会让对手孤注一掷,作最后生死一博,同归于尽。所以,最明智的做法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如果视频中的纹身男认识到这点,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视频中看到纹身男的做法是不对的:首先他开车越黄色实线到非机动车道已触犯了交通规则,还要在行驶中的电车男让他。这还不算,仗着他人多势众,下车就是对电车男一阵拳打脚踢,这一切电车男己经容忍了!打不还手,可这纹身男还是得寸进尺,再转身又回到驾驶室拖出砍刀过来砍杀电车男,这次己经让电车男忍无可忍了,在这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险境中,电车男的火山终于爆发了,一发不可收拾,人间悲剧终于发生了!

现在从电车男方面对事件的回顾也让人深刻认识到:不顾后果,付出惨痛代价的胜利不算胜利。电车男杀死了纹身男,电车男是胜利了!但他贱踏了生命底线,他剥夺了纹身男的生命!要知道,生命在这个世界中是至高无上的!电车男也可能防卫过当触犯了法律受到惩罚!其实,如果电车男在纹身男战败转身落荒而逃时适可而止,不继续追砍,或许不至于纹身男殒命!电车男当属正当防卫法律会从轻发落。

最后,从这事件中也会让人深刻体会到:做人,为了更好的使命,有时也需忍辱负重。要知道,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每天都有可能有不如意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要有一颗吃亏是福的仁爱心,遇琐碎烦事不与小人斤斤计较,更要有那种留得青山在,莫怕无柴烧的坦荡胸怀!在人生的道路上才能建功立业!不是吗?首富马云曾经说过:人是从委屈中撑大的。大将军韩信也曾经试过胯下之辱!在这个事件中,如果电车男懂得这点,故事也将会改写。电车男如果低威些,不与纹身男一般见识,不与纹身男争执,忍辱一下,也许一会就会风平浪静,各走各的路,相安无事,这个世界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新鲜阳光每天


防卫过当!纹身男跑过车后就不应该再追杀了。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356, "thumb_url": "b19600066c5a2f8e1677\

SAILOR卓越影音




2018年年8月27日晚21时,昆山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这起事件中,刘海龙驾驶的宝马车越线行驶与于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刮蹭。刘海龙有过错责任,他本应向电动车于某某道歉了事。但刘海龙仗势欺人,拳打脚踢于某某后,又返回车内拿砍刀伤人。



由于刘海龙在砍杀于某某的过程中,拿不稳刀,刀子飞出掉地,被于某某快速夺取反将刘海龙砍杀。最终刘海龙倒地送医不治身亡。

此事件发生,是由刘海龙的过错引起的,于某某是出于正当防卫,夺刀反杀。


当于某某连杀几刀,刘海龙受伤后向宝马车跑去,这时于某某继续追赶刘海龙,在车边也连砍数刀。刘海龙绕过车尾,继续向路边逃命。

在这时,刘海龙身中多刀,肚子被剌一刀,肚子内脏向外溢。刘海龙已丧失了继续侵害被害人的能力。于某某应该在此时停止砍杀。

在此案中自卫者于某某存在正当防卫实施、防卫过当甚至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等三种行为。

如果刘海龙在绕车尾往外逃命时,被于某某追上后,砍杀一刀,那还属正当防卫。

但是,于某某追上后又连续砍杀多刀,他完全可以预见刘海龙死亡的发生。这就会被界定为涉嫌防卫过当甚至涉嫌故意伤害了。

如果刘海龙受伤绕车尾逃避时,于某某没有追砍,那属防卫反击的行为实施,最多是防卫过当。不存在是故意伤害。

这起案件的发生,在刑事责任定性上,是比较难界定,需要谨慎对待。要从不法侵犯到自卫反击行为实施,分节点才能作出正确的定性。幸好案发现场有监控录像,可作为定性参考。

我们通过录像回放,对此案件有了初步了解。觉得于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防卫过当,甚至涉嫌故意伤害。


最终还要等警方向路人调查取证结合监控录像得出的结论才好定性。

我们同情弱者,同情被动防卫的一方,即使他采取的自卫权过当。

我们也希望法庭能够给予轻判。

纹身恶棍已死,是他作恶多端,罪有应得。

于某某也会因为把握不好法律的尺度而悔恨莫及。

人说于海明是武松打虎,我说是于海明昆山屠龙!但愿此类案例不再发生。


Nick理性之剑


别以为自己多牛B,别以为别人就可以随便欺负,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也许你哪天就死在一个不起眼的人手里。你混的在牛逼,但是你坏事做绝,劳资最他妈讨厌盗窃的人。而且还是多次入狱,这说明靠法律是感化不了你,知错犯错,一错再错,这种人死有余辜,是社会的一颗毒瘤。骑车男很可能会被判防卫过当,导致人死。最多不超三年,如果是正常防卫,一年牢都不用做。但是骑车男砍伤人后,又一直追着砍,从这个环节上来看,法律会判他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按法律来讲,如果骑车男没有上前追砍的行为,那么纹身男的死他可以不负一点责任,但是法律终究是法律,法律无情啊,我多么希望骑车男不用坐牢,希望如此吧!如果这种事发生在美国,骑车男是不用负一点责任的。在社会遇到“纹身男”这种人,你走又走不掉,你不打死他,那么死的就是你,开头我们都看到了,纹身男上前就打人家,然后又气势汹汹的拿刀就砍,你不砍死他,死的就是你



助人为乐哦


舆论不会给正义带来压力,现在很多律师都来凑热闹,发表自己的看法,来伸张正义,圈粉无数,可以说你的目的达到了。但是你我都不知道当时双方说什么?视频前有无恩怨?纹身男方为何会有两人帮忙推车?在返回途中纹身男下车和电动车车主,讨论什么?纹身男持刀砍伤电动车车主部位是否没有危机到生命安全?视频中可以看出,如果想至于死地,你会这样砍人吗?如果当时纹身男方两位同行者全力劝说,事态发展不会严重。电动车车主捡刀捅人后,当时的心理在想什么?纹身男当时肠子都出来了,是否还有抵抗还手能力?纹身男看到肠子出来,是逃跑自救还是找机会还手,可以从双方的对话中找出答案。电动车车主捅人后,又向逃跑的纹身男扔了了过去,正常人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身心都会变化,所以接下来会发生有两种情况,一种说明电车男不想在纠缠下去,所以会做出强势的动作向逃跑的纹身男追跑并扔刀来吓跑纹身男解决这场并不想参与的祸端。另一种是电车男看到纹身男已无伤害能力,电动车男听到纹身男逃跑时还不甘示弱的话,跑过去再次捡起刀砍向纹身男,可以看到有一两刀是砍在车上,视为吓唬纹身男,老子不怕你。之后的事情我们无法知道,是再次砍杀还是什么,肠子出来那到刀是否是致命的一刀?我们看官无处辩证,这个法医和警察叔叔会去判别,我们不是法官也不是我支持正义的宣判!


意唔者


这个问题多面性的,死者刘海龙因抢劫,打架把人打的粉碎性骨折。曾五次被捕,坐了九年半牢,三月份因举报毒品案,被授见义勇为奖状,获得五百元奖励。

从视频来看,先动手打架后,又从车上拿刀行凶,杀人动机明显,电动车男在自卫中用宝马男的刀将其杀死,个人认为这是正方防卫,你不杀他,他就杀你,从他拿出刀哪一刻就已经明了。

看过许多评论,有个律师认为是正当防卫,还愿为他免费打官。有的律师认为是故意杀人。

大多数人认为是正当防卫,我也是在这大多数的队伍中。从以前劣迹中及拿出刀行凶时,就注定了一个要倒下,这结果也是大快人心的。




广东威哥


你的日常嚣张,对我是绝世疯狂。

最近,昆山普通交通纠纷转为夺刀反杀事件,大家从各个角度进行了审视分析,这里不想重复。

我想说的是,这个事件在几分钟内由小矛盾变异为大事件,主要是由于当事双方完全处于两个世界所造成的判断误差引起的。

宝马车一方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死者刘某,从其入狱经历看,大部分属于偷盗、伤害等中轻度犯罪,大概是个打手类型的,够不上入狱级别的欺压良民估计还有很,但非杀人狂魔。他拿刀多半不是想杀骑车男,轻伤教训的可能较大。二是车上另几个男女,没有死者那么凶狠,但也非善类,不反对死者逞强伤人,但也知道他不会杀人,只是放点血修理人,所以当死者取刀后,未明显阻拦。

自行车一方就一人,从目前信息看是个上班族,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最多只和人拌过嘴,吵个架,没动过手,更没动过刀。所以当花臂男挥刀过来,他没遇见过,对方只想放点血,他以为是来取命,以他的以命相博超出了宝马方预料。否则,虽然他个子比死者大,但应该不是熟练搏击死者的对手。

其实这也是很多受惯欺压老实人,爆发后让人瞠目结舌的原因,


夜不留神551


其实你们都错了,那个宝马男根本就不是一个大哥只是一个小混混宝马车,10万块钱买的二手货。当天晚上事故现场指挥中心110。要派出所出警。一位老民警,还有几天退休的,看了视频用手机录制下来。发在朋友圈。当天晚上2点钟,被苏州市公安局以泄露机密罪逮捕。现在还不知道因信,应该会背判刑。在场的一名协警当场开除。两个月过后,局长调离岗位。是他们三位换来电瓶车男的幸运。纯粹是巧合。希望大家千万不要效仿。等着吃苦头的就是你。


放手去爱254390849


对于近日沸沸扬扬的昆山砍人事件,我认为理想判决应该是,刘某某在扫黑除恶期间,私自携带禁止性管制刀具多人出行,具有非法性质。刘某某违章闯红灯走人行道,驾车撞了骑电动车的于某明,作为一起自身责任的交通事故理应妥善协商处置,但是,刘某某却光天化日之下持有私自携带的管制刀具,在同行多人面前,威胁砍杀被肇事车撞的受害人于某明,非常嚣张,行为恶劣,于某明偶然捡拾刘某某自己失手落地的刀具,在极度恐惧中,连续砍杀面对自己不放的刘某某,应当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依法应当做出无罪判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