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可惡!蒙城立倉男子拐騙同村4歲兒童,兒媳離婚後向警方揭發

邪念一起,諸惡具來。帶著不良居心,終將受到因果報應。

蒙城縣陳某某撿到一名4歲男孩,得知是與自家有矛盾人的孩子後,竟然夥同兒子、兒媳將孩子拐騙。沒想到幾年後,兒子、兒媳離婚,兒媳將此事舉報。9月10日,陳某被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一審以拐騙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2010年年底一天,陳某某與兒子陳某、兒媳孔某等人在蒙城縣立倉鎮大李集村老郢莊大壩附近魚塘抽水逮魚時,看到一個約4歲男孩在壩子上邊跑邊哭,幾人把孩子撿到後,從孩子身上的照片得知,孩子是同村村民小陳家的兒子。由於與小陳家有矛盾,陳某某便產生了不將孩子送給小陳家的惡意。幾人商量後,由陳某和孔某將孩子送給孔某堂妹收養,並向堂妹索要了3000元錢。

可惡!蒙城立倉男子拐騙同村4歲兒童,兒媳離婚後向警方揭發

然而,誰都不想到,陳某與孔某在去年離婚。孔某為報復陳某,向警方投案自首,把幾年前夥同陳家父子拐騙兒童的事揭發了出來。警方找到孔某堂妹收養的孩子。經鑑定,小陳正是孩子的生父。陳某、孔某因拐騙兒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和一年。隨後,陳某某也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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