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 北京稻香村被判賠償蘇稻115萬元,並停止使用“稻香村”字樣!



10月12日,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判決,北京稻香村停止在涉案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字樣,賠償蘇稻115萬元。


北京稻香村被判賠償蘇稻115萬元,並停止使用“稻香村”字樣!


判決內容包括:被告北京稻香村食品責任有限責任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侵犯原告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第352997號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即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糕點商品包裝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北京稻香村食品責任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合計115萬元;被告蘇州工業園區申聯超市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侵犯原告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第352997號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即停止銷售商品包裝上帶有“稻香村”文字標識的涉案糕點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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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個月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給出的卻是完全相反的判決。

9月1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與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與不正當競爭案做出一審判決。判決公告指出,被告北京蘇稻公司、蘇州稻香村公司停止在“粽子、月餅、糕點”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標,並賠償原告北京稻香村公司經濟損失3000萬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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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也曾報道,對於誰應該擁有稻香村商標,蘇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已經爭執十餘年且各執一詞。對此次蘇稻在判決中獲勝,北京稻香村目前暫未表態。

“稻香村”到底屬於誰

蘇州稻香村創始於1773年,但北京稻香村卻是在1983年誕生的,北稻足足比蘇稻晚了210年,為什麼它也可以被稱為“北京老字號品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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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早在光緒年間,北京就曾出現過“稻香村”,但後來因為經營不善而倒閉了。1983年,一位自稱是這家稻香村傳承者的人再次創立北京稻香村,才申請下來這“中華老字號”。

南北稻香村在爭奪品牌商標問題上,也可以說是在各種“競爭”。

北稻最早分別於1994年和1996年註冊了“稻香村”手寫體商標和三禾商標,範圍僅限粽子、元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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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稻則於1982年註冊了“稻香村DXC”商標,將商標適用範圍擴大到了餅乾、果子麵包、糕點等,並在2006年追加申請註冊扇形稻香村商標。

目前,稻香村所有關於食品類的註冊商標已經被它倆“瓜分”完畢。從註冊商標上來看,南北稻香村其實是在共享“稻香村”這個名字。

但更讓人意外的還不止於此,除了最著名的南北稻香村以外,蘭州、天津、瀋陽、上海甚至香港等地也有自己的“稻香村”,這些“稻香村”橫跨了醫療、養老、演出、機械製造甚至動物屠宰等各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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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該如何處理“相似”問題

說起南北稻香村的競爭,營銷君就禁不住想起了之前鬧得火熱的“南北露露之爭”。

所謂南北“露露”,其實最初都歸屬於一家公司,即露露集團。承德露露、汕頭露露剛開始均為露露集團控股子公司,在品牌成立的時間上,汕頭露露要早於承德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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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承德露露卻開始強調汕頭露露對它們產生了侵權行為。面對這樣的說法,雙方即使到現在都是各執一詞,互不相讓。

加多寶和王老吉的“紅罐之爭”,也是最近才以“雙方共享紅罐包裝”來落下帷幕。

不論是北稻還是蘇稻,它們都算是我國目前保存較好的老字號品牌。不一定非要掙個“你死我活”,品牌雙方不如把握消費者需求的變化,大力發展自己的特色,共同把“稻香村”這個品牌做大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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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食品領域愈演愈烈的商標糾紛,專業人士認為應從歷史、現實、公平的角度進行裁定,如果商標使用主體比較少,可以考慮商標共有。另外,部分當地的老字號還可以再商標前加上“京”“申”等地理標誌以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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