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6 究竟承擔多少公攤面積才算合理?新華社炮轟不符合國際慣例

購房者注意了!你買的100平米方的房子真的名副其實嗎?!

究竟承擔多少公攤面積才算合理?新華社炮轟不符合國際慣例

7月下旬,武漢多名業主維權,抗議某樓盤開發商在公攤問題上玩貓膩。由於“公攤面積”的存在,購房者拿到收手的房子會大為縮水,比如建築面積為100平米的房子,可能套內面積只有80平米;如果是高層的話,套內面積可能就縮水到70平米了。

近日,新華社、新華每日電訊也一同發文《“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公攤面積是否合理”這一話題也成為大家所熱論的。

究竟承擔多少公攤面積才算合理?新華社炮轟不符合國際慣例

那什麼是公攤面積?

所謂“公攤面積”,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根據2000年頒發的《房產測量規範》,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有:

1、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 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2、共有建築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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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不僅電梯、樓道、門廳,甚至門口警衛室的一部分面積也要由購房者買單。

在我國,買房公攤比例多少合適?

根據我國的《住宅設計規範》規定,4-6層的建築被視為多層建築;10層以上的建築被稱為高層;小高層是生活中比較常見的說,其實就是7-11層的樓房。在這些不同性質的建築當中,合適的公攤比例是不一樣的,一般而言,多層建築合適的公攤比例是8%-15%;小高層的是10%-20%;高層的公攤比例一般在15%-30%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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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公攤是否合理?

其實從1998年我國進入商品房時代開始,公攤面積就因為不符合國際慣例、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設定上限等問題也一直為人詬病。顯然公攤面積顯得不合理。

原因一

國際上基本都是按套內建築面積甚至使用面積來計價的(使用面積=套內建築面積 - 套內柱子-牆體面積)。換言之,我們現在購買的商品房銷售面積(購房總價)包含了分攤的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價格)。

原因二

公攤缺少標準、管理混亂。

公攤面積的規定一直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在之前接受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值班編輯羅敏採訪時表示,公攤面積已經常常變成了開發商變相漲價的手段。

這是由於公攤面積的計算一般都是各地自己決定,這也就直接導致了很多不良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的時候不是以一個公允的規則來計價,而是想方設法增加公攤面積,達到賺錢的目的。

那對於公攤面積的現狀,我們又能怎麼做呢?

一、按照套內面積賣房的重慶模式去探索

在各地方都實施公攤面積計算的時候,就有這樣一個特別的城市——重慶,以地方法規的形式,在2002年首次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做出規定: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權證應當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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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近幾年,為回應民眾訴求,廣州、北京等地也開始出現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探索。

二、須出臺相關的規範,設立得房率下線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說:“應該在這個和法律方面是有一些規範規定。一般在這個市場銷售過程中的話,大概得房率應該一般在75%~85%之間。從這點來看的話,應該是有一些建築規範或者說行業規範之類的,避免出現個別區域裡面得房率對50%左右的這麼一個畸形的一個情況。”相關規範的出臺也有效地維護購房者的權益。

存在不一定合理,面對群眾的呼聲之高,最關鍵的還是把標準制定清楚,能讓人看得明白,也能買得放心,買得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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