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要做哪些事?

leonides


一、没有建房手续不一定是违建。

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由相关有权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根据以上规定,任何单位、个人进行建设都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由有权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但是《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根据发不溯及既往原则,以上规定只能规范制约2008年以后的建设行为,“管不着”2008年以前的建设行为。

我们都知道在很早之前《土地管理法》并没有那么严格,很多的农房都是没有证件的,对于农民的宅基地大都采取十分简单的审批手续,往往宅基地划定的地块通过审批后,农民们都只会拿到一张纸,上面写着审批的内容,同时盖有政府的公章。当然还有很多其他因素,导致至今很多农民的房屋都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但这不是农民的原因造成的,而是由于法律部完善、相关部门懒政造成的,其不利后果不应当由农民来承担。所以,无证房屋不一定是违建。

二、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怎么办?

虽然《限期拆除通知书》一般都规定在某日前自行拆除,否则便强制拆除,但其实不用过于紧张,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相对人有对该通知书或者决定书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收到通知书或决定书后两个月内,而行政诉讼是在收到通知书或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提起,所以在法律上房子至少可以保留六个月,而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收到一审判决后,如果对我们不利,还可以提起上诉,上诉转卷的过程一般都在二到三个月,二审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如果提起法律程序,从接到通知书或决定书到二审结束可以有一年半的时间保留房子。

最后, 如果您遇到征地拆迁的问题,最好聘请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协助维权。


蓝秦说法


第一是当年建的?还是十年含以上的。老房没手续是可以的。如果是新建的就只有扒拉当地官员在政治上是不是完美无瑕了,如果你不是老区的建议不能搞(●—●)


壩上橫道聽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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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征地拆迁时,部分被征收人遇到的情况是自己正常居住几十年的房屋突然收到《限期拆除告知书》,部分当事人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不能够及时主张权利,造成房屋最终被强制拆除,纵使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亦不能得到满意补偿,本文通过对限期拆除通知的作出主体、实质审查、程序是否合法进行阐述,希望对百姓在维权过程中有所助益。

争议焦点一:限期拆除通知的作出主体

【法条援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律师解读】

针对违法、违章建筑,有权作出限期拆除通知的主体包括两类行政机关,分别为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百姓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时,应当重点审查作出主体是否具有相应法定权限,对于没有权限的主体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申请撤销。另外,纵使属于上述两级单位其中之一作出的法律文书,亦应当根据自己的房屋是否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审查,详细了解涉案主体是否具有作出的主体资格。

争议焦点二:限期拆除通知的认定事实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的时间是在2008年,当事人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时应当重点就自己的建房时间进行考量,因为历史遗留原因,部分房屋在建造之初并没有取得相关批准文件,但不能据此否认建房的合法性,对于早于城乡规划法实施的建造房屋,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在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后对于旧法实施期间的违法建设进行行政处罚,除了新法的规定处罚较轻的情形之外,一般应当适用于旧法。因此,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时对基本事实是否认定清楚是百姓重点考量的因素。

争议焦点三:了解强制拆除的立法目的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法律条文中所罗列的惩处性规定,其最终目的系为了维护人民的权益,保障社会的正常进行,纵使行政机关具有查处只能,但在其本可以采取责令限期补办规划手续等改正的措施的情况下,直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严重违反比例原则的,在后期主张权利时,亦可以在庭审中提出。

律师提示

百姓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时务必引起充分重视,部分限期拆除通知未明确告知百姓对涉案通知不服的救济途径,但百姓应当及时主张权利,对于不明之处可咨询律师进行详细沟通。


贾素飞律师征拆咨询


是的。应自行拆除,否则强制拆除你还要承担拆除的费用。


北京谢泽光律师


不一定,但一定要政府认可,主要看建筑物的主人,道理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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