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建設方案發布!南通被列為兩類型承載城市!

4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佈《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建設實施方案(2019-2020年)》。

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建設方案發布!南通被列為兩類型承載城市!

《實施方案》近日由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這標誌著國家物流樞紐佈局和建設工作全面啟動。

今年將確定第一批15個左右

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名單

按照《實施方案》,國家物流樞紐原則上基於已投入運營、基礎設施相對完備、市場需求旺盛、發展潛力較大、區域帶動作用較強、在行業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物流樞紐進行建設。

2019年,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將在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人民政府編制的建設方案基礎上,結合“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重大戰略實施需要,統籌研究確定第一批15個左右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名單

國家物流樞紐佈局和建設規劃中

南通被列為兩類型承載城市

去年(2018年)12月,中國政府網發佈《國家物流樞紐佈局和建設規劃》。

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建設方案發布!南通被列為兩類型承載城市!

《規劃》國家物流樞紐基本佈局部分顯示,結合“十縱十橫”交通運輸通道和國內物流大通道基本格局,選擇127個具備一定基礎條件的城市作為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規劃建設 212 個國家物流樞紐,包括 41 個陸港型、30 個港口型、23 個空港型、47 個生產服務型、55 個商貿服務型和 16 個陸上邊境口岸型國家物流樞紐。

其中,南通被列為港口型、商貿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

港口型。即依託沿海、內河港口,對接國內國際航線和港口集疏運網絡,實現水陸聯運、水水中轉有機銜接,主要為港口腹地及其輻射區域提供貨物集散、國際中轉、轉口貿易、保稅監管等物流服務和其他增值服務。

商貿服務型。即依託商貿集聚區、大型專業市場、大城市消費市場等,主要為國際國內和區域性商貿活動、城市大規模消費需求提供商品倉儲、干支聯運、分撥配送等物流服務,以及金融、結算、供應鏈管理等增值服務。

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建設方案發布!南通被列為兩類型承載城市!

樞紐南通,我們已在路上

據南通日報2018年12月20日消息,根據“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亞太地區重要國際門戶和組成部分、‘長三角’北翼現代物流基地”的定位,近年來,“樞紐南通”建設正在邁開歷史性的步伐。

公路

公路方面,至2020年力爭形成寧啟高速、錫通高速、海啟高速“三橫”,沿海高速、通洋高速“兩縱”和九華-平潮、機場高速“兩聯”的高速公路網,使南通連接上海、蘇南的跨江通道和全國主要城市的通道更加快捷。市域內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實現高效互聯互通,構建起“外成環、內成網”的交通網絡,形成公鐵水空管多式聯運的現代交通運輸體系。

鐵路

鐵路方面,根據“高鐵建樞紐、普鐵成網絡、客運通四方、貨運聯江海”的戰略構想,除了加快滬通鐵路、鹽通高鐵、寧啟鐵路二期和火車西站的建設外,還將力促通蘇嘉城際鐵路的開工建設,並加快京滬二通道、北沿江高鐵、上海-南通跨江鐵路通道,以及洋呂鐵路及通州灣疏港鐵路等項目的前期工作。

航空

航空方面,南通機場已獲批國家一類開放口岸,更名為“南通興東國際機場”。由當年的一條航線,目前已通達北京、廣州、深圳、成都等國內30多個重點經濟城市和旅遊城市,開通大阪、曼谷、芽莊、臺北等多條國際(地區)航線。去年,旅客吞吐量突破200萬人次,邁入全國主要機場行列。目前,機場新航站樓已進入內部裝修階段,明年投入使用後可達到年旅客吞吐量500萬人次的能力。

港口

港口方面,作為一座已進入“江海時代”的現代化港口城市,目前,我市正在積極推進港口管理一體化、港口經營一體化和港口集疏運一體化,不斷完善重點港區集疏運體系,有效增強港口多式聯運功能,力促綜合交通優勢轉化為物流優勢;構建高效的江海河聯運體系,著力完善海運直達、江海轉運、內河集散三大運輸體系,實現以水水中轉為特色、集裝箱和大宗物資為重點的運輸服務一體化;提升港口物流服務功能,強化“區港聯動”,從而將物流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

新聞鏈接

1.國家物流樞紐發展目標

到 2020 年,通過優化整合、功能提升,佈局建設 30 個左右輻射帶動能力較強、現代化運作水平較高、互聯銜接緊密的國家物流樞紐,促進區域內和跨區域物流活動組織化、規模化運行,培育形成一批資源整合能力強、運營模式先進的樞紐運營企業,初步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樞紐建設運行模式,形成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基本框架。

到 2025 年,佈局建設 150 個左右國家物流樞紐,樞紐間的分工協作和對接機制更加完善,社會物流運行效率大幅提高,基本形成以國家物流樞紐為核心的現代化物流運行體系,同時隨著國家產業結構和空間佈局的進一步優化,以及物流降本增效綜合措施的持續發力,推動全社會物流總費用與 GDP 的比率下降至 12%左右。

物流樞紐

是集中實現貨物集散、存儲、分撥、轉運等多種功能的物流設施群和物流活動組織中心。

國家物流樞紐

是物流體系的核心基礎設施,是輻射區域更廣、集聚效應更強、服務功能更優、運行效率更高的綜合性物流樞紐,在全國物流網絡中發揮關鍵節點、重要平臺和骨幹樞紐的作用。

2.國家物流樞紐規劃建設要求

一是區位條件良好。毗鄰港口、機場、鐵路場站等重要交通基礎設施和產業聚集區,與城市中心的距離位於經濟合理的物流半徑內,並與城市群分工相匹配。

二是空間佈局集約。以連片集中佈局為主,集中設置物流設施,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同一國家物流樞紐分散佈局的互補功能設施原則上不超過 2 個。

三是存量設施優先。以完善提升已建成物流設施的樞紐功能為主,必要情況下可結合區域經濟發展需要適當整合、遷移或新建樞紐設施。

四是開放性公共性強。具備提供公共物流服務、引導分散資源有序聚集、推動區域物流集約發展等功能,並在滿足區域生產生活物流需求中發揮骨幹作用。

五是服務功能完善。具備幹線運輸、區域分撥等功能,以及多式聯運轉運設施設備和系統集成、互聯兼容的公共信息平臺等,可根據需要提供通關、保稅等國際物流相關服務。

六是統籌運營管理。由一家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主導國家物流樞紐建設、運營和管理,統籌調配物流服務資源,整合對接物流業務,實行統一的安全作業規範。

七是區域協同聯動。鼓勵同一承載城市內不同類型的國家物流樞紐加強協同或合併建設,增強綜合服務功能;支持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的承載城市在城市群內部開展國家物流樞紐合作共建,實現優勢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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