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我想问下,在同一犯罪中,什么是另案处理?另案处理是好是坏?

流金岁月6983


另案处理是一个法律专业名词,多存在于共同犯罪案件,更准确、完整表述应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本意见所称“另案处理”,是指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与该案件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


就当前而论,“另案处理”主要情况是: (一)“另案处理”在公检法三机关均广泛运用,散见于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检察院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却并未对“另案处理”作出规定。公安机关使用“另案处理”的依据主要是工作经验;检察院使用“另案处理”的依据有两个,一是工作经验,二是在司法文书改革中理论界的观点;而法院使用“另案处理”的依据就是检察院的起诉书。


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法院的“另案处理”都是公安机关“另案处理”的延续。 (二)司法实践中,对“另案处理”没有单独的审批制度,只是办案人在制作法律文书时一并写上,领导在批准法律文书的同时,也就算对“另案处理”认同了。


而办案人员根据工作经验,把应“另案处理”的人在法律文书中注明就行,有时甚至把一时没办法处理和不好处理的人也按“另案处理”办理。 (三)“另案处理”使用的情况主要有三种:

1、犯罪嫌疑人在逃,一直没有归案,而其他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或者关押时间已到,只好在提请批准逮捕书或起诉意见书中对在逃的嫌疑人使用“另案处理”;

2、因一时证据较难调取或办案工作量大,而暂时搁置去干其他的工作,但这一搁就是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本案诉讼期间到了,只好对未查清犯罪事实的嫌疑人使用“另案处理”。


甘熠敏律师


个人观点。

1、其实另案处理应当没有什么好坏之分。这完全是根据案情与犯罪嫌疑人实际到案的情况来决定的。下面我用案例说明其中一种情况,以方便大家理解。

例如:近期办理一起涉及多人寻衅滋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共有10名,陆续的9名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并且进行被刑事拘留,经过近五个月的侦查,案件基本侦查结束,在我将案件准备移送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时,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想要投案自首,但是迟迟未到案,故而我将9人涉及的寻衅滋事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因为案件嫌疑人有10人只到案了9人,那么我在草拟“起诉意见书”的时候,只能起诉9人,另外一名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我要注明“另案处理”。案件移送之后,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投案,随后我再将此嫌疑人单独进行起诉至人民检察进行审查起诉。

这起案件当中便出现了“另案处理”的情况,其实另案处理多出现在“共同犯罪”之中,具体名称应当为:另外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有时候我在工作中也会遇到一起共犯罪当中,其中一名嫌疑人不够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我们在起草“起诉意见书”的时候也会注明此名嫌疑人“另案处理”


2、那么另案处理是好是坏呢。

这里因为我眼界有限、知识有限,谈谈我个人看法。我觉得,如果嫌疑人是逃跑,然后我们在起草起诉意见书时注明这个逃跑的嫌疑人是另案处理,那么对于这名嫌疑人一说可能还有坏处,这坏处体现在哪理呢?因为他逃跑了,如果被我们公安机关抓到之后再起诉,那么他主动投案的减刑机会便没有了,这便是一个对嫌疑人不好的方面。

但如果另案处理的嫌疑人是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代表他不会被法院判刑,也就是无罪释放了,这对于嫌疑人来说应当算是一个好消息吧。


月球贼亮


你好。

#死磕刑事辩护,惟愿世上无冤#

另处理的情况一般适用于同一犯罪中在逃的和已被抓捕的嫌疑人另案处理,同一犯罪中未成年嫌疑人和成年嫌疑人另案处理。

理论上说,对嫌疑人定罪量刑是根据嫌疑人在案件中的犯罪情节来确定,另案处理不会影响先判或者后判的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但是从实践中,还是会有一定的影响。我前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后判的被告人的量刑比先判的被告人量刑要重,相对犯罪情节来说明显不公。后来经了解,才知道两个案子不是同一承办法官,两个人在量刑上的意见不一样。结果造成后判的被告人判得重。

因此,对于另案处理的刑事案件,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分析,委托辩护律师,做有效辩护。


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诉讼中的另案处理,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与该案件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

另案处理用的最多的是,同一个案件中,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而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这样的情况下,在案的犯罪嫌疑人,就可以移送起诉并开庭审理,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也就是抓到后,在另案起诉。


另案处理无所谓好坏,主要看涉及的案情。


郭广吉律师


一、另案处理有不同情况,你也没有指明对谁是好是坏。

二、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发现有人在逃,程序上可以对他们另案处理,证据充分的话,甚至可以缺席审理。

三、如果当事人涉案时,同案相关人员已提前进入司法程序,司法机关可根据案情需要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开审理,甚至可以讲关联部分合并审理。

总之,不论是否另案处理,法院审理时都会根据证据,控辩双方意见,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长治贾峰律师


另案处理即是在本案中作用轻微而在其它案件中显然重大。当然也不排除避重就轻


尘埃82414


另案处理是指同案已经判刑,、基本上好处多


红尘有缘152


如果同案,,别人判了。他没有判,只能说他有事,,另处理!


我不知道什么命题


肯定是好事,说明活动好了,偷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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